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是由四川省体育局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体育类专科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1951年贺龙元帅组建的西南区体育会篮排球队(是我国第一支专业运动队),1971年正式定名为“四川省体育工作队”,1981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高等体育专业人才,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尖子运动员。经过60余年的奋进发展,学院于2018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改制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是目前省内唯一一所省属公办体育类高职院校。
学院坐落于素有天府之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目前总占地1005.63亩,拥有太平寺校区、华西坝校区、双流羽毛球实训基地、犀浦田径实训基地、都江堰奥林匹克学校和攀枝花红格综合实训基地,教学、行政、生活等用房建筑总面积超过24万平方米,各类教学、训练、科研等设备齐全,训练场馆条件一流,食宿、生活等设施完善。
目前,学院拥有国家级教练7名,教授8名,高级教练58名,一级教练72名,专任教师108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30名。在体育技能训练、训练管理实践、组织办赛运营等各个方面均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学院同时承担着四川备战全运会的主要任务,是四川为国家“奥运争光计划”培养和输送优秀竞技体育人才的主阵地,学院将积极顺应社会需求,为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健康服务业等培养输送高素质、高技能的体育复合型人才。
竞技体育成果丰硕。建院至今,学院共培养奥运冠军16人次、世界冠军105人次、亚洲冠军132人次、全国冠军962人次。蜚声中外的女排国手张蓉芳、梁艳、朱玲、巫丹、陈静;跳水项目的高敏、任茜、邱波、杨健;体操项目的邹凯、冯喆、邹敬园;乒乓球项目的陈龙灿、杨颖、邱贻可、朱雨玲;柔道项目的唐琳;网球项目的郑洁、晏紫;花样游泳的蒋文文、蒋婷婷;羽毛球项目的陈兴东、谢中博;男排项目的周建安、张翔等均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为四川乃至中国竞技体育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2009年,学院因在北京奥运会和第11届全运会作出突出贡献,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授予集体三等功。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学院被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文化教育成效显著。目前学院已建立起高职、中职、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四级教育体系,为四川运动员勇攀世界体育高峰提供了强有力的文化教育保障和智力支持。迄今为止,共培养毕业生近万名,向四川大学、成都体育学院等高校输送体育优质生源近千名,是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
学院目前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体育保健与康复5个专业。学院充分利用体育职业技能培训及各类运动项目培训基地资源,为学生和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平台。按照“学历证书+职业证书”的“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还可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教练、各类运动项目裁判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学生终生成长奠基。目前,我院正与多所省内普通高校接洽签署“专升本”意向性协议,助力学生学历层次提升。学生在校期间,按相关文件规定享有奖、助、贷、补、减等多项资助,另设有学校奖学金、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秉承“拼搏、超越、传承、创新”的校训,以“育人为本,育人授技”为办学理念,构建并不断完善“学训并举、体教融合、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弘扬以“奥林匹克文化”为核心的多元校园文化,致力于教学、训练、科研、社会服务和文化的创新,“倾心画好最大同心圆”,倾力实现最美体育梦”,为加快建设健康四川和体育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培养的运动员
联系部门: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110054 传 真:028-85160384 学院太平寺校区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邮编:610043 学院网址:http://www.sport-sc.cn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安全稳定、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英文译名:Sichuan Sports College。 第三条 学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51351;招生代码:5790。 第五条 学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学校隶属四川省体育局,业务主管单位为四川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招生工作。 招生就业处是学院内设机构,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编制并报送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八项基本要求”“30个不得”等纪律,学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调查处理有关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九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2019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四川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精神执行。 专业名称及代码: 运动训练670401 社会体育670403 体育教育670114K 体育运营与管理670408 体育保健与康复670409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2019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以及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招生代码都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第十二条 调档比例按照省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第十三条
投档考生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运动训练专业、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专业、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和体育保健与康复五个专业,均按投档考生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依次参考考生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政策性加分后形成的成绩作为投档、录取的成绩依据。 第十五条 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 其 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专业2100元/生·学年 社会体育专业2100元/生·学年 体育教育专业2100元/生·学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2100元/生·学年 体育保健与康复专业21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 4人1间:1000元/生·学年(无独立卫生间),1200元/生·学年(有独立卫生间)。 第十七条 奖、贷、助措施: 学院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实施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同时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每位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邮 编:610043 招生咨询电话:028-85110054 85160384 传 真:028-85110054 电子邮件:sctyxyxy@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sport-sc.cn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四川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