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药科职业学院单招考试须知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考生须知》(一)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考点考生防护指引
一、考生从开考前14天(5月17日)开始必须每天登录指定网址(微信关注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二维码附后)按要求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直到本人考试结束。身体健康信息填报不完整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考试;隐瞒疫情严重地方的出行史、与高危人员接触史、本人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规定处理。
二、考生进入眉山药科职业学院考点时间:2020年5月30日。
三、有条件的建议乘坐私家车到校,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的距离,避免面对面交流。
四、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可携带一次性手套;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按“七步洗手法”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酒精消毒湿巾擦拭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五、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乘务人员。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六、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及时就医。
七、考生进校门时应佩戴口罩,与他人须间隔1米以上,依次排队,避免拥挤,避免聚集。按要求核验身份、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
八、筛查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路线进入校园并在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筛查异常者不准进入校园,在校门口由专人送至临时隔离点等候,并按规定流程送往医院就诊。
九、校园和宿舍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注意:除考生外,考生家长、司机等其他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出租车、私家车禁止驶入校园。
十、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做到戴口罩(考生在核验身份和考试过程中除外)、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十一、疫情应对
(一)如因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变化,出现高风险县(市、区),高风险县(市、区)考生离开本地前应完成 2 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不小于 24 小时。考生可携带本地出具的健康证明(健康码)及核酸检测结果前往考点,报到时,考点协助考生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二)经相关部门排查证实考生 14 天内到过疫情较重地区,或接触过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等高危人员,考试前应严格实施居家观察,并于考试前完成 2 次核酸检测,采样间隔不小于 24 小时。考生如无明显异常,2 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居家观察满 14 天,可正常参加考试;如居家观察未满 14 天,或暂无 2 次核酸检测结果,在确认考生无明显异常的情况下,可在相关部门指导和协助下到达考场,并安排在隔离区内同步进行文化科目考试,并暂缓技能综合测试;如确诊为新冠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中止考试,按相关规定收治。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症状,应立即佩戴口罩,并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进行隔离。经医务人员评估后,可以继续考试的,文化科目考试可安排在隔离区内同步进行,技能综合测试可待当次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单独安排考试;如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的,中止考试。考生当次考试结束及 24小时后各进行 1 次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按规定处理。
(四)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考点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追踪、管理。对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考生须知》(二)
坚持“防疫优先 、生命至上、健康第一”,严格执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 2020 年高职单招疫情防控及考试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附后),服从管理。有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一、考生领取《准考证》注意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5月 30日10:00-18:00。考生进入我校考点大门时,须按要求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出示健康绿码、测量体温。考生佩戴口罩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博采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处:(1)打印《考生报名表》并签名 (2) 提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提交《体检表》复印件(4)免试生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免试申请表》(所有申请免试考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
2.考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避免因为信息差错影响考试。领证后到文化考试考室、面试候考室、面试考室熟悉考试环境。
二、考生出入面试候考室及面试考室注意事项
1.考生佩戴口罩并持《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5月30日晚18:30到博采楼一楼大厅进行身份验证和测体温后,到面试候考室接受安检,安检合格后对号入座。2.注意:面试候考室与面试考室不在同一个教室,在转换场地过程中请务必听从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3.考生佩戴口罩持《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由考务人员引领前往面试考室门前接受信息核验。4.面试时全程佩戴口罩,与考场工作人员保持2米以上距离,考试结束后,需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组织下有序离场。5.考试前和考试结束后,均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涂抹双手。离开考场后应立即使用肥皂(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净双手,洗手前双手尽量避免触碰眼睛、嘴唇等部位。
三、考生出入文化考试考室注意事项
考生佩戴口罩并持《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5月31日考前30分钟(8:30)到博采楼一楼大厅进行身份验证和测体温后,再前往考室前门入口处接受监考员乙的安全检查,安检合格后对号入座,按照考场指令完成考试。开考后是否戴口罩不做强制要求,考试结束后,需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组织下有序离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生活与参观安排:所有考生住5号学生公寓(严格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测体温后(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食堂)凭餐票进入食堂在指定座位就餐。参观校园与交流活动安排见咨询处通知。
2.查询考试成绩:考生于6月4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掌上药科中查询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者,需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教务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联系电话:028-37213019。
3.录取及通知书发放:请关注学校招生网和“掌上药科”的通知,也可电话咨询学校招生办,联系电话:028-37216888、028-37216999。招生考试纪检监督电话:028-37213906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
《面试考场规则》
1.考生佩戴口罩凭《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5月30日晚18:30到博采楼一楼大厅进行身份验证和测体温后,到面试候考室接受安检,安检合格后对号入座。注意:非考试物品放在教室内指定地点(手机必须关机)。考生不得使用任何通讯设备,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任何人联系,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按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考生由面试候室考务工作人员送到面试考室门口,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面试考室考务工作人员核验,需在《考生面试签到表》上进行签名确认。注意:非考试物品需放在指定地点(手机必须关机)。
3.考生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室后,只能向面试考官报告面试序号,在整个面试过程中不得说出自己的姓名、报名号、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佩戴口罩到“非考试物品暂放处”领取自己的物品,及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场,不得再返回面试候考室。
5.考生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严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干扰考场秩序。
6.候考过程中,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医务室,经治疗能坚持考试的,工作人员再陪同回候考室准备考试;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眉山药科职业学院2020年单招考试
《文化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佩戴口罩并持《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5月31日考前30分钟(8:30)到博采楼一楼大厅进行身份验证和测体温后,再前往考室前门入口处接受监考员乙的安全检查,安检合格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考桌上《座位号》旁。禁带物品须存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2.除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各种通讯工具、书包、文具盒、各种“垫板”、书籍、报纸、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手表等)不准带入考场。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3.考生须清点试卷(卡)的张数、页码,检查试题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试卷(卡)有无破损,有问题应立即举手请求监考员处理。
4.考生应准确、清楚地填涂相关信息。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始答题。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不予批阅。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改错或用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禁止损毁试卷,禁止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5.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考试过程中,若确需上厕所,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考场;生病不能坚持考试,应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由场外工作人员陪同到考点医务室,经治疗能坚持考试的,场外工作人员再陪同回考场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耽误的考试时间一律不补;不能坚持考试的,不再返回考场,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7. 按照考场指令完成考试,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试卷(卡)、草稿纸放在桌上,坐待监考员逐一检查后佩戴口罩依次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