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97-8361928,0797-8361992

官方网址:http://www.gnhvc.cn http://zsjy.gnhvc.cn/zs.asp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9-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785 收藏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工作,现就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招生对象

(一)招生院校

参加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的院校(专业、计划)由江西省教育厅另行公布。

(二)招生对象

凡符合《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规定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江西省高中毕业证书;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参加了2019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招(扩招)考试并已被录取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9日上午9:00—15日17:00,逾期不补报。

(二)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人员可在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报名程序

1.高考报名申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户籍或高中毕业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高考报名,并按规定交验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19年10月9日后)、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县(市、区)招考办须严格审核考生交验的材料,严禁不符合条件者报名。

报名时由考生本人填写考生身份类别,高职扩招考生身份类别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其他高职扩招群体人员(含村两委干部等)5类。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原则,省教育厅于报名结束后将相关报名信息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村两委干部等考生的身份界定工作;各相应部门负责对身份审核界定不符考生的解释工作。相关部门务必做好数据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同等学力认定,初中毕(肄)业满三年(截至2019年7月)以上且不属于报名条件第(二)条所列人员,可以认定为同等学力。

考生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2.信息采集:由县(市、区)招考办使用“江西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照片等),并现场拍照,采集考生的图像信息。

报名考生号考试类型和科类代码(考生号第9、10位)统一为“91”,其余按原编排规则顺序编排。

3.网上报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材料交验、现场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可在报名现场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认真阅读(逐一点击确认)《网上报名须知》等应知事项,如实填写《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漏填和虚假填报。县(市、区)招考办应在报名现场提前准备供考生网上报名的电脑。

凡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网上报名信息误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信息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县(市、区)招考办在现场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应仔细核对《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5.本次报名考生免缴高考报名费。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考生纸质档案建立按《江西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赣招委字〔2019〕13号)相关要求,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实施。

7.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次报名,直接登录高职扩招院校网站选报院校。

四、选报院校

(一)选报院校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招生院校本次扩招简章(办法)要求,于2019年10月21—23日规定时间内,选择1所高职院校(可在江西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招生院校及报考网址),自行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报考。报考时,考生必须按学校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含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志愿等)。

(二)资格确认

2019年10月25日前,各招生院校须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完成对所有报考本校考生的资格确认。考生可于10月28日登录所报院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确认。通过确认的考生须于11月2日按所报考院校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缴费(高职扩招测试收费标准由招生院校按有关文件执行)、获取测试时间安排等,并按要求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项测试。

五、专项测试

测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11月3日进行。根据《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赣教发〔2019〕5号)有关要求,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招生院校原则上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具体要求由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参加专项招生的院校之间开展协作,联合组织测试或互相认可考生测试成绩,提高测试工作效率和扩大有效生源面。

招生院校要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及要求,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专项招生测试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六、录取工作

(一)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考生的体检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在报送专项录取信息时须一并上报相关考生体检结论信息。

(三)11月15日前,招生院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缺额院校同时公布缺额计划、缺额专业及征集要求。

(四)11月20日前,考生登陆报考学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五)11月21-22日,未录取考生可凭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选报1所缺额院校进行补录。由招生院校按要求择优录取,并于11月25日前网上公示补录结果。

(六)11月25日前,招生院校将录取数据专门系统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扩招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七)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各校的扩招计划和专业,不得违规突破。

(八)通过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九)各招生院校应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可单独编班开展教学。

(十)新生入学时间由招生院校结合实际情况及考试招生安排确定,本次扩招专项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扩招组织领导。今年高职扩招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要加强对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本次高职扩招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招生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考试招生监管。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测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招生院校纪检部门须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专项测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扩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各地各校要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

(三)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四)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高职扩招面向社会人员专项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内容,切实做好考生补报名、报考院校和专业、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专项招生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要向社会公布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咨询电话,方便考生咨询有关政策规定。

附件: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报名、测试和录取工作流程图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