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招委〔2019〕3 号)、《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要求,省教育厅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六部门,决定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高职学历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社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江苏航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唯一航空类专业高职院校。学院紧密围绕航空产业发展,系统打造航空工程、航空飞行(服务)等特色专业群,是全国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单位。
学院拥有一支由教授、高级工程师、博士、省市学科带头人领衔,以省市骨干教师为核心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高水平教师队伍。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担任飞行器、航空发动机、大飞机、航空材料专业导师,省内涉航企业家担任创业就业导师。学院注重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条件,做到“教、学、育”三合一。校内设有图文信息中心、波音737-300大飞机实训平台和基础实验实训中心、现代制造实训中心、航空维修实训中心、无人机协同创新实训中心、航空服务实训中心,校外签约全国涉航央企、民用航空、通用航空及镇江航空航天产业园进驻企业等多层次航空分支领域的实训基地,充分满足学生理论和实践学习的需要。
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镇江,地处长三角经济带,是中国苏南经济板块,宁镇扬都市圈重要城市,高铁至南京不到20分钟。学院占地700余亩,一期建筑面积近15万平方米,校区建在镇江航空航天产业园内,北倚圌山,东临瑞湖,毗邻航空教育小镇,菁菁校园,环境优美,具备一流的教育、教学和生活条件。
学院突出精准精细招生,推行6S管理理念和航空服务礼仪规范,注重学生航空职业素养训导,在严谨治学、规范管理的同时,为学生提供优质全面的学习生活指导,设立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困难学生解除后顾之忧。
学院确立“特色鲜明、行业领先、省内一流”的办学目标,坚持以“立德树人、发展学生、促进就业”为中心,致力于引导学生成人、陪伴学生成长、服务学生成才。学院将着力推进校企合作作为未来5年实现高质量办学目标的突破口,实行订单式培养模式,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等涉航央企和国内多家知名航空公司、航空制造和维修企业、镇江航空航天产业园及相关优质企业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多途径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本科名校开通专起本、专转本渠道,建立了大专-本科联动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二、招生对象
凡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 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三、学制和招生专业计划及费用
1.全日制培养,标准学制三年,实行弹性学制,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2.学费5300元/年。
3.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四、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
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网上报名。考生使用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每个手机号码在报名中只能使用一次)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鼓励社会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近报考就读高职院校。具体报名时间及网址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
2.现场确认
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及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或在镇江务工证明(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历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反映个人能力的如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从业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用于现场身份确认和综合素质评价。
现场确认地址: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
江苏省镇江市新区瑞城路88号。
注: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可自主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六、日程及地点安排
七、考核办法
考试工作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组织,采取面试形式,综合考评考生的政治素养、知识面、身心素质、职业潜质等。有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的考生可携带证明材料原件,经考官审核后可予以加分。
2.分数计算:总分100分,由三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
3.考试时间:2021年11月底之前。
4.考试地点: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学校网站通知(http://www.jatc.edu.cn)。
八、体检工作
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具体体检时间由学校网站另行通知。
九、学籍管理、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十、奖助政策
1. 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学生相同的奖学金、助学金政策,资助面不低于50%。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2.退役军人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执行。
3.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资助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执行。
4.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资助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
十一、学习形式
1.授课形式:根据生源情况采用灵活授课形式,能在校内集中授课的,参照校内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在校外组班开展定单式或现代学徒制方式培养的,依托江苏省网络课程中心等网络课程资源平台和学院网络课程资源,创新教学组织方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的组织教学。
2.授课内容: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以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实行1+X证书制度。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为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3.招生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本章程具体内容,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具体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三、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0511-80290800 87057944
学校网址:http://www.jatc.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新区瑞城路88号
邮政编码:212134
二〇二一年十月
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