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372
学校性质:江苏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
学校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学海路28号、海洋路28号
一、学校概况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肇端于1920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优秀人才辈出,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优秀人才。分学海路、海洋路两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先进齐备,校园面积11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现有27个三年制专科专业和11个五年一贯制专科专业,在校学生10000多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近300人,博士、硕士以上研究生300多人。
学校现为国家住建部、教育部确定的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淮剧、杂技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江苏省艺术类特色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承袭百年师范教育发展的历史积淀,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主体,音乐、美术、体育教育等专业为特色,艺术、建筑、外语等专业为优势的“一主多元”办学格局。近三年,学校教师教学团队获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学生获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全国“小梅花奖”、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等一等奖50多项,其他国家级、省级奖项80多项,获得省教育厅“高技能人才摇篮奖”等荣誉称号,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2.考生需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江苏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省内公办幼儿园和有办学许可的民办幼儿园在职专任教师(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可报考学前教育(师范)专业。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 | 备注 |
670102k | 学前教育 | 45 | 三 | 47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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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219 | 音乐表演 | 20 | 三 | 68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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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208 | 应用韩语 | 15 | 三 | 47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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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20 | 三 | 53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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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报名采用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学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23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https://sz.jseea.cn。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是10月24日-25日,确认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海路校区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行政楼一楼107室)。考生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江苏省外的考生还须携带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和报考学前教育的考生需分别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教育局(报名资格审核表)证明。
3.考试。采用“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形式组织考试,考试时间是11月21日(8:00-12:00),考试地点是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洋路校区。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内容是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相关知识,每门100分,总分300分。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是五官形体(色觉)、普通话、音乐、美术、舞蹈,总分是300分,其他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内容是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知识问答,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我校将对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安排在12月10日前,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5.招生录取。按照“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学前教育专业按照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得分从高到低录取,如得分相同,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其他专业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择优录取,如考分相同,依次按照语文、英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结果将于12月20日前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入学及管理
1.入学及学费
面向社会人员招生须于12月20日前到校报到,开展教学时间统一于2021年春季开始。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含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或成人本科、专科学籍)的学生,不予注册。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核定标准。
2.教学管理
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教学形式,教学总学时不低于2500,实行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
六、奖学金、助学金与贷款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学校所设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发放标准按相关制度执行。
3.退役一年以上入学的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财政部等5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退役一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学费补贴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七、学籍管理
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习的特点,制定相关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注重加强校企合作,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的学业年限不低于3年,最长不超过6年,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监督机制
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5-89969906。
九、本章程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电话:(0515)88576686、89966222
传真:051589966222
邮编:224005
网址:http://www.yyz.edu.cn/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