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学生资助政策
安徽科技学院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始终坚持以生为本的宗旨,形成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基础,以奖助学金为导向,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以勤工助学为主要手段,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融合资助育人体系。学校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转化为每一项实实在在的资助措施,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助力广大学子成长成才。主要资助项目有:
一、国家奖学金
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进行等额评审。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奖金通过银行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账户,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每年9月进行等额评审。获奖学生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奖金通过银行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账户,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三、国家助学金
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实行分档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项目
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滋蕙计划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七、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农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分别对品学兼优和报考农林类、师范类专业的学生给予奖励。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每年9月开展评审,其中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2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9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年),农林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500元/人(年)。
八、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校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为遭遇突发性、特殊性、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学生依据学生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额度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突发严重家庭困难时可随时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十、学费减免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实施办法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开展申请审核工作。
十一、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十二、直接资助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或家庭临时出现重大变故的学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主动予以学习、生活、交通等方面的补助。
十三、社会资助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学校师生员工捐资在我校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