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金海校区:贵定县盘江镇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职路
学院简介: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是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集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开设护理、助产、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药学、中医康复技术等九个专业,同时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学院遵循培养与引进并举的方针,广泛选聘优秀人才,现有教职工230名,其中专任教师170人,完全能满足相关专业的教学需要。学院内建有全国先进、省内一流的实训中心,建筑面积1.1916万㎡,有标准化实训室67间。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连续9年圆满承办贵州省职业院校护理技能大赛(贵州省教育厅主办)、连续5年圆满协办贵州省护士岗位技能大赛(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办)。
学院在贵州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大背景下诞生,在职业教育大发展的春风中成长。“举医护之旗、践职教之魂”,学院将不负使命,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护理人才,为促进健康贵州建设,为全民健康助推全面小康躬耕不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的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
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贵州户籍退役军人;
(二)贵州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三)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学院不予录取: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专业要求:
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口齿清楚,无精神病史,无色弱、无色盲、无听力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及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轮:202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具体流程:报考人员可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及《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确认专业。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时: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报名手续。
2.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簿、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
3.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
4.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在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报名手续。
(二)第二轮:2020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
1.如果第一轮录取后有计划缺额,凡符合第一轮报考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可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选择报考我院缺额专业。
2.未参加第一轮报名的人员须按照上述第一轮报名确认的相关要求,根据第二轮公布的缺额计划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
(三)本次扩招免予收取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现场确认当天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遵循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但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在第二轮录取中,我院认可其他院校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十二条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以省招生考试院公示为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收费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资助及奖学金,就读期间参军的学生享受学费补。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
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
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护理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4-5415555
咨询QQ群:1061521294
学院网址:http://www.gznvc.com/
学院详细地址:金海校区:贵定县盘江镇;551304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大职路;5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