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山西省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宣传问答”
山西省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宣传问答
录入日期:2022-3-18 16:06:19 来源: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一、有哪些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
答: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22〕6号)相关要求,2021年已实行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可继续实行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应向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列入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目录,即实行单独招生办法的院校。今年被列入我省单独招生目录的高职院校共有48所。
单独招生院校: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长治职业技术学院、3山西艺术职业学院、4晋城职业技术学院、5山西药科职业学院、6大同煤炭职业技术学院、7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8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9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10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11阳泉职业技术学院、12临汾职业技术学院、13山西职业技术学院、14山西金融职业学院、15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6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17山西体育职业学院、18山西警官职业学院、19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20潞安职业技术学院、21太原旅游职业学院、22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3山西管理职业学院、24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5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6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27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8山西运城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9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0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31山西经贸职业学院、32朔州职业技术学院、33运城职业技术大学、34山西铁道职业技术学院、35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6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7山西青年职业学院、38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9朔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0吕梁职业技术学院、41太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2山西工程职业学院、43长治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4山西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45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46山西卫生健康职业学院、47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48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
二、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1.已履行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符合招生院校规定的相关报名条件(具体见招生院校《单独招生简章》),方可报考相关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
三、2022年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是如何安排?
答: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3月26日8:00—28日18:00。
四、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有哪些?
答: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办法。考生按照《2022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使用说明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且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五、考生忘记密码怎么办?需注意什么?
答:考生若忘记登录密码,可根据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密码重置。考生可登录“山西省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通过“重置密码→忘记密码”进行设置,具体操作方法请阅读《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短信密码重置考生使用说明书》。
考生密码是考生网上报名、查询成绩、填报志愿、录取等的主要途径,属于个人保密信息,只能个人保管,考生一定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严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露给他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六、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院校网上下载)、《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相片、《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所报志愿的招生院校履行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面试)。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有关高职院校对报考信息确认场所逐一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确认点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场地和备用场地,并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
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采取什么样的考试方式?
答: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目标确定。高职院校自主制订包括科目、内容、方式的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考核)方案,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有条件的院校在确保安全保密、考试公平的前提下,可采取网络远程考试、异地现场考试等创新方式。院校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各高职院校要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成绩认定、折算等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由招生院校自主组织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面向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高职单招,要进行“面试+职业技能考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结合实践经历和报考专业进行。
八、高职院校在组织单独招生考试期间如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答:有关高职单独招生院校要按照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校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降低人员密度并减少考生聚集,做好考场及考试设备防疫消毒等各环节工作,切实维护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认真研判疫情情况,根据本校报考人数和接待场所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好现场确认工作方案。可采用扩大场所、增加接待组、简化手续等办法,以及考生扫码签到、扫码缴费、签订《承诺书》等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聚集。
招生院校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及考点考场、命题场所、制卷场所、评卷场所的防疫措施。要对报考信息确认和考试场所提前一天进行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考生座位间距合理。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要对考务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招生院校要做好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制定并发放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考生个人防护细则,要在考生报到现场入口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发热考生进行应急处理。对命题、现场确认、监考、评卷等所有工作人员,应提前14天开始进行身体状况监测,有发热、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务工作。
九、考生在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考信息确认和考试期间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答:1.考生应在信息确认前和考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检测,在参加报考信息确认和考试时须提供包括无新冠肺炎密切接触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健康码和行程码。
2.所有考生进入信息确认点和考点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正常参加信息确认和考试。
3.考生在身份核对时,须摘下口罩并自觉与工作人员保持适当的距离。身份信息核对完毕,立即戴好口罩。
4.所有考生参加信息确认、候考以及考试时,须在指定区域等待并保持相互间隔距离在1米以上。
5.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佩戴口罩,自觉保持间隔距离,避免与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近距离接触。对不服从上述管理、扰乱工作秩序、拒不配合工作的考生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工作的?
答:1、录取体制。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工作。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按照单独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规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校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新生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并对其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新生入学。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履行入学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规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依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能否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答: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系列其他形式的考试和录取。
十二、被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后,考生纸介质档案如何建立?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如何领取、转递?
答:报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和体检医院按照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能参加高职院校的单独招生录取。
在普通高考录取期间将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结果导入录取系统,院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下载录取新生电子档案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及成绩志愿信息等)作为考生纸介质档案内容。
被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介质档案(或人事档案)仍由考生所在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负责组建,由考生领取档案并直接交被录取的高职院校。
十三、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日程是如何安排的?
3月20日前 | 招生院校制定《单独招生章程》 |
3月26日-28日 | 考生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 |
3月下旬 | 招生院校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报考信息 |
4月10日前 | 招生院校进行考生信息确认、组织考试(测试) |
4月17日前 | 招生院校评卷、登分、公布考试成绩和组织录取 |
8月 | 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