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哈尔滨音乐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51-58597688

官方网址:http://www.hrbcm.edu.cn http://www.hrbcm.edu.cn/zsgz/bkszs.ht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0-03-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985 收藏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和《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招生专业课考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学院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试报名截止时间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专业校考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0:00。考生可用手机终端进行网上报名,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校考报名”链接登录我院校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试报名。

二、初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与评审形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校考初试采取考生远程录制、提交视频作品方式。学院组织评委对考生视频进行集中评审,并对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初试内容调整

结合视频考试的特殊形式,学院在《招生简章》考试内容要求的基础上,对初试调整如下: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技能》科目改为远程提交视频作品,面试环节调整到复试。

2.音乐表演专业初试演唱(演奏)考试内容不变,形式改为远程提交视频作品。其中,声乐歌剧和民族声乐方向的伴奏可采取钢琴或者伴奏带形式;西洋管弦方向的考生如果条件有限,可无钢琴伴奏;西洋管弦的萨克斯和打击乐现场抽签决定音阶和琶音环节,改为由考生在该方向招生简章规定的音阶和琶音内自选;民族管弦、钢琴、手风琴等专业方向除初试形式改为远程提交作品外,无其他变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所有方向的《乐理》(一级)考试调整到复试;作曲方向的《旋律写作》和《歌曲写作》笔试科目由初试调整到复试,《专业面试》科目的“钢琴演奏”和“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由复试调整到初试,改为远程提交视频作品,取消“专业相关常识问答”环节;合唱指挥方向《声乐演唱》和《钢琴演奏》采用远程提交视频作品方式。

(三)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初试所提交的演唱(演奏)视频作品皆按如下要求:

1.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及本次修订内容的要求录制。

2.演唱的视频作品须同一首曲目演唱两遍,第一遍与伴奏合作,第二遍清唱,必须连续演唱且视频不中断,两遍演唱均不可降调,声乐伴奏可采取钢琴或者伴奏带形式。演奏的视频作品在同一音乐篇章中不得间断。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专业面试》科目的“民歌或戏曲片段演唱”环节,考生演唱的两首视频作品均要求清唱(一遍),不得加任何伴奏。

4.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否则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5.音乐表演的西洋管弦专业方向须同步远程提交练习曲或乐曲原谱电子版。

6.视频作品需按照网上报名填写的曲目提交,如果录制作品与报名曲目不符,则视为无效作品。

7.录制视频时,考生必须面向录像镜头(其中钢琴专业考生须调整适当的侧面面向摄像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内,确保演唱(演奏)清晰可见。如采用现场钢琴伴奏,须同时出现在适当距离的镜头中且不切换镜头及角度。视频中须考生自报曲目名称。

8.视频中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不得有考生介绍。

(四)视频作品录制与提交时间

1.已经通过“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用手机下载并安装初试使用的APP,进行录制和提交视频作品,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哈尔滨音乐学院校考初试视频作品录制提交操作说明》(附件)。考生依次在手机APP上进行身份认证、在线申请考试、在线录制和提交视频作品。

2.考生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及提交时间为4月3日08:00−4月13日17:3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APP提交视频作品,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放弃我院2020年校考初试。

(五)西洋管弦方向乐谱提交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西洋管弦方向考生须将初试演奏的练习曲与乐曲原谱的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hcm5859@hrbcm.edu.cn。曲谱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报考方向的乐件名称、姓名、身份证号、考试曲目”命名,例如“西洋管弦小提琴、张某某、231103200306064943、×××”;邮件标题命名方式为“报考方向的乐件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每首曲谱要单独形成文件报送,不得两首曲谱合在一个文件里。曲谱提交时间为4月3日08:00−4月13日17:30。

三、复试相关要求

(一)复试名单公布时间

学院拟于4月19日后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复试报名

复试网上报名时间拟定于2020年4月20日之后。学院将结合疫情变化情况,根据《招生简章》和疫情防控期间校考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形式及时间。如果学院在4月末组织复试,则采取远程视频的形式;如果学院在高考后组织复试,则采取考生到校现场考试的形式。

四、考生纪律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远程考试纪律要求,学院在初试使用的手机APP上设置考生身份审核环节,对考生报名、考试、提交作品等环节进行多次身份审核。对考试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学院将在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组织专门调查。对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实属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考生服务与咨询

对农村和贫困偏远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将采取有效的助考措施,协调相关部门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

考生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考试咨询。一是在“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留言;二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451-58597688;三是在手机端的初试APP上进行在线咨询。学院将及时回复考生咨询信息。


附件:哈尔滨音乐学院校考初试视频作品录制提交操作说明




哈尔滨音乐学院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