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哈尔滨音乐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艺术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51-58597688

官方网址:http://www.hrbcm.edu.cn http://www.hrbcm.edu.cn/zsgz/bkszs.ht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2021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安排的通知

时间: 2021-01-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44 收藏

各位考生: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哈尔滨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现将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校考初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试报名及提交视频作品时间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1年本科专业校考报名时间为1月10日—20日,考生可用手机在“小艺帮APP”上报名缴费。报名费每生200元,每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1月20日08:00—21日17:00为线上模拟考试时间,考生远程提交视频作品时间为1月22日8:00—27日12:00。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哈尔滨音乐学院微信公众号”“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

二、初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与评审形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校考初试采取考生远程录制、提交视频作品方式。学院组织评委对考生视频进行集中评审,并对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初试内容

考试内容详见《招生简章》,已经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微信公众号”“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初试环节均在小艺帮APP手机终端进行身份认证、在线申请考试、在线录制和提交视频作品。所提交的演唱(演奏)视频作品皆按如下要求:

1.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考试内容的要求录制。

2.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演艺产业管理)、合唱指挥方向《声乐演唱》演唱的视频作品须同一首曲目演唱两遍,第一遍与伴奏合作,第二遍清唱,必须连续演唱且视频不中断,两遍演唱均不可降调,伴奏可采用与钢琴伴奏合作或者伴奏带的形式。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片段两首》中的两首作品均为清唱,不得加任何伴奏。

4.演唱和演奏的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否则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5.视频作品需按照网上报名填写的曲目提交,如果录制作品与报名曲目不符,则视为无效作品。

6.录制视频时,考生必须面向摄制镜头(其中钢琴专业考生须调整适当的侧面面向摄制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内,确保演唱(演奏)清晰可见。如采用现场钢琴伴奏,须同时出现在适当距离的镜头中且不切换镜头及角度。视频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不得有考生介绍。

7.视频录制过程中设置双机位,对考生及考试环境同时进行录制。在“小艺帮”APP上设置“考前练习”“模拟考试”功能,方便考生熟悉考试相关功能、演练并确定正式考试时机位摆放及就座位置。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的考试流程一致,包括身份识别、录制、提交等环节。

(四)视频作品录制与提交时间

考生须于1月10日—20日在“小艺帮APP”上报名缴费。报名成功后,1月20日08:00—21日17:00为线上模拟考试时间,初试视频作品录制及提交时间为1月22日8:00—27日12: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APP提交视频作品,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放弃我院2021年校考初试。

(五)复试名单公布及复试报名时间

学院拟于2月6日后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随即开始在“小艺帮”进行复试报名,请考生及时关注。现场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2月末,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三、考生纪律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远程考试纪律要求,学院在初试使用的手机APP上设置考生身份审核环节,对考生报名、考试、提交作品等环节进行多次身份审核。对考试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学院将在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组织专门调查。对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实属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考生服务与咨询

对农村和贫困偏远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将采取有效的助考措施,协调相关部门为考生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

考生可通过三种方式进行考试咨询。一是在“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留言;二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451-58597688;三是在“小艺帮”APP上进行在线咨询。学院将及时回复考生咨询信息。

附件:哈尔滨音乐学院校考初试视频作品录制提交操作说明

哈尔滨音乐学院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