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的通知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初试
时间 |
科目 |
分值 |
4月6日下午1:30-4:30 |
英语 |
100分 |
4月7日上午8:30-11:30 |
业务课一 |
150分 |
4月7日下午1:30-4:30 |
业务课二 |
150分 |
(二)复试
时间 |
考试内容 |
招生方向 |
4月8-9日 |
专业主课及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在线心理测试 |
全体复试考生 |
二、考试形式
线下复试。
三、考试内容
参照《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执行。
四、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准备好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专业水平证明文件等原件及图片。我校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参照《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新生应于2023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六、重要提醒
1.复试使用准考证号码为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考试准考证号码,复试准考证可在考试前一天通过系统导出打印,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全体考生务必准时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异常情况请务必第一时间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3.近日我校将在“通知公告”栏公布复试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4.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5.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如有冒充学院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以各种方式让考生交费,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核实。
6.复试至录取通知书发放期间,请务必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7.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
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学校将做相
应调整,并及时在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七、咨询方式
(一)研究生处招生联系电话:
0571-89808076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联系邮箱:yjszs@zjcm.edu.cn
(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0571-89808098(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联系邮箱:admission@zjcm.edu.cn
(三)我校举报信箱:jbx@zjcm.edu.cn,
举报电话:0571-89808200,接受社会监督。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