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江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结合我校第一批复试拟录取情况,现将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只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我校拟于4月6日0点-12点开放调剂系统,请有意调剂的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相关通知。
三、调剂复试时间
拟定于2023年4月7-9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详见后续通知公告。
请有意向调剂考生按照3月22日公布的《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的通知》(https://www.zjcm.edu.cn/zyxww/tzgg/202303/30657.html)提前准备好相关审核材料的原件及图片,并及时关注交通信息。
四、调剂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
五、接收调剂方向
备注:考生在填报时需注明具体研究方向,如53音乐表演需备注钢琴演奏/民族乐队演奏(二胡)/西洋乐器演奏(单簧管)等。
六、调剂差额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不高于1:3执行。
七、调剂流程
我校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一)发布调剂信息
我校在调剂系统和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发布各研究方向调剂招生计划数和系统开放时间等信息。
(二)考生填报志愿
我校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我校受理意见,也可改填其他高校志愿。
我校各专业按报考研究方向开展复试,由于各研究方向专业主课、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等环节在同一时间进行,调剂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我校同一专业下的一个研究方向。
(三)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根据调入专业(研究方向)调剂指标和差额比例,按照同一批次合格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按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和要求参加复试。
(五)调剂待录取
学校将根据录取原则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八、其他
1.复试及调剂工作相关要求请查阅3月24日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调剂录取工作方案》,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要求相同。
2.如有意愿调剂我校的符合条件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报名,书面、传真、电话、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均不接受。
3.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调剂事宜,招生信息以我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非官方网站信息,无论看起来多么真实,都请不要相信。
4.全体考生务必准时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异常情况请务必第一时间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5.以上调剂方案如与教育部相关要求不符,以教育部制定的相关政策为准。
6.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71-89808076
(工作日,8:00-11:30,13:30—16:30)
欢迎广大学子报考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