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7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大专)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性质:公办
一、学院概况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水利厅,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继续教育。
学院秉承“自强崇实、德技双馨”的校训,奉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理念,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历经近60年的发展,学院孕育了数以万计的技能型人才,被誉为“贵州水利人才摇篮”。学院位于贵阳清镇职教城,占地面积600亩,规划建筑面积31.4万平方米。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院拟招收工程测量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水利工程方向)、酒店管理、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工程地质勘查、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方向)、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等12个专业。
三、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 严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费:3500元/年/人,住宿费(公寓):1100元/年/生,书费(预收):500元/人。
2. 学院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四、录取原则
1、面向贵州、云南、四川、湖南、河南、山东六个生源省招收2017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不限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确定专业原则:志愿优先原则。
5、在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关生源省级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7、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8、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五、毕业生去向
1. 学院统一推荐就业,也可以根据自己情况自主择业。
2. 搭建升学立交桥,应届毕业生中的15%可通过“专升本”统一考试,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
六、地址及联系方式
1. 通讯地址:贵州省清镇市乡愁校区龙井路1号邮编:551416 收件人:招生就业处
2. 招生咨询电话:0851-85938823
3.招生咨询QQ群:郑老师 475598265 黄老师 459432438
4. 学院网址:http://sdzy.gzssd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