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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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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13-55092010,0513-55092012

官方网址:http://www.ntnc.edu.cn http://zsjy.nt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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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3-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93 收藏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15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

为了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和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继续面向省内提前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根据省考试院的要求,(一)未参加江苏省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获取普通高考考生号后,方可参加提前招生报名与考试。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一)报名与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1月15-20日

(二) 报名与志愿填报方式:网上报名+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

(三) 报名与志愿填报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我校招生网中的提前招生专题http://zsjy.ntnc.edu.cn/。

(四)网上支付费用确认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还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三门文化科目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即完成报考确认。

(五)递交材料:

申请奖励加分的考生,须在2018年1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物流速递EMS,将《奖励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快递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现场办理申请)。邮寄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513-55092012,邮编:226016。

学业水平等级级差加分无需考生申请,学校将按照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统一在录取系统中进行加分。

《奖励加分申请表》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站的提前招生专题页下载。

(六) 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将于2月25日前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

(一)文化联合测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进行考核。文化联合测试的形式为笔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19日。考生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持双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学校再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文化成绩等级折算成分数,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A=95分;B=80分;C=65分;D=50分。

(二)面试、技能测试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合格方可录取。具体面试要求见附件。

1.面试及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5日上午8:30至12:00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2.面试内容:

(1)学前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色觉、舞蹈动作测试;

(2)音乐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舞蹈动作测试;

(3)美术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色觉;

3.体育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100米、立定三级跳、正面前抛实心球。

五、优录政策

(一) 奖励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加分(除下列第(1)项外,考生同时符合其他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根据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除信息技术科目外取最高四门成绩)进行等级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每科加5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校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4.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二)工作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后,于2018年1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向我校招生就业处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奖励加分申请表》,考生也可以直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时孙楼103室)现场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级差加分无需申请,学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在录取系统中统一加分。

2.学校审核

考生申请截止后,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优录考生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自主提前招生专题网页进行公示,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三)其他工作要求

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 = 文化联测成绩 + 奖励加分

(二)录取原则

1.师范类专业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高职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在技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须有省专业统考成绩。

5.师范类面试不合格和体育类技能测试不合格,不影响其它高职类专业录取。

(三)其他要求

1.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未达到4C1合格不予录取。

2.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内 容

1月15-20日

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学校审核报名资格

1月22日前

邮寄(邮政物流速递EMS)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2月24日前

报名资格审核

3月5日前

确定经公示后的奖励加分考生名单

3月17-18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各省辖市考点)

3月19日

文化科目联合测试(各省辖市考点)

4月10日前

发布文化联测成绩,供考生查询

4月15日

报考师范类和体育类考生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

4月25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6日

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4月28日

9:00-12:0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

4月29日

拟调剂录取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5月1日

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校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提前招生专题网站,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自主提前招生专题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等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编:226016)

咨询电话:0513-55092012(兼传真)、55092011

学校网址:http://www.ntnc.edu.cn/

电子邮箱:yhs8339@163.com

提前招生专题网站:http://zsjy.ntnc.edu.cn/


201 8年提前招生计划

科类

学校代码

专业名称

代号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文理

兼招

1315

学前教育

01

40

3

4700

师范类

音乐教育

02

40

4700

师范类

美术教育

03

40

4700

师范类

财务管理

04

40

4700


文秘

05

40

4700


商务英语

06

40

4700


商务日语

07

40

4700


电信服务与管理

08

40

5300


电子商务

09

40

470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0

40

530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11

40

4700


旅游英语

12

40

4700


统计与会计核算

13

40

4700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

14

40

6800


体育类

体育运营与管理

15

40

4700


说明:以上计划以省考试院发文为准。

附件:

师范类面试标准

一、身高:男160cm(含160cm)、女150cm(含150cm)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男生身高不超过1.85米为合格。

二、五官形体检查:①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较大面积斑痣,无明显斜视,无兔唇、歪头、歪嘴等情况;②四肢无残疾、无畸形,手臂能自然伸展,无驼背、鞍背、O形腿、X形腿等情况;③各关节能正常活动,动作无明显不协调情况;④体形匀称,无明显肥胖现象。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三、言语水平测试:①会说普通话,吐字清楚,无口齿含糊不清、无严重口吃、大舌头等现象;②语言表达准确、流畅、有条理,无表述不清、思维混乱现象;③无明显听力障碍。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为合格

五、音准测试:有基本的音高概念为合格。

六、舞蹈动作测试:动作协调,有节奏感为合格。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15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

为了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和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继续面向省内提前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或具有同等学力)毕业生,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根据省考试院的要求,(一)未参加江苏省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报名手续,并参加相应科目的补考。

二、报名与志愿填报

考生参加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获取普通高考考生号后,方可参加提前招生报名与考试。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一)报名与志愿填报时间:2018年1月15-20日

(二) 报名与志愿填报方式:网上报名+志愿填报

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

(三) 报名与志愿填报网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jseea.cn/,我校招生网中的提前招生专题http://zsjy.ntnc.edu.cn/。

(四)网上支付费用确认

考生志愿填报结束,还需通过网上支付方式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三门文化科目考试费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成功即完成报考确认。

(五)递交材料:

申请奖励加分的考生,须在2018年1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物流速递EMS,将《奖励加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快递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现场办理申请)。邮寄地址:南通市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电话:0513-55092012,邮编:226016。

学业水平等级级差加分无需考生申请,学校将按照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统一在录取系统中进行加分。

《奖励加分申请表》可以通过我校招生网站的提前招生专题页下载。

(六) 报名资格审核:学校将于2月25日前对所有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

(一)文化联合测试。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对考生采取文化联合测试进行考核。文化联合测试的形式为笔试,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由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3月19日。考生应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安排,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文化联合测试的准考证,并妥善保管,持双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学校再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文化成绩等级折算成分数,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A=95分;B=80分;C=65分;D=50分。

(二)面试、技能测试

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或技能测试合格方可录取。具体面试要求见附件。

1.面试及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5日上午8:30至12:00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2.面试内容:

(1)学前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色觉、舞蹈动作测试;

(2)音乐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舞蹈动作测试;

(3)美术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色觉;

3.体育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100米、立定三级跳、正面前抛实心球。

五、优录政策

(一) 奖励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情形的考生,可按下列规定申请加分(除下列第(1)项外,考生同时符合其他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 根据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等级(除信息技术科目外取最高四门成绩)进行等级级差加分,其中A级每科加20分、B级每科加10分、C级每科加5分、D级不加分(该项加分无需考生申请,由学校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等级直接加分)。

2.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由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学科等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3. 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县市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加3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加20分。

4.在高中或同等学力教育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每次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20分。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8年招生政策为准。

(二)工作流程

1.考生申请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完成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后,于2018年122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物流速递(EMS)向我校招生就业处邮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等)、《奖励加分申请表》,考生也可以直接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时孙楼103室)现场办理申请手续,过期不再受理。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级差加分无需申请,学校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测成绩,在录取系统中统一加分。

2.学校审核

考生申请截止后,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优录考生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奖励加分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通过自主提前招生专题网页进行公示,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三)其他工作要求

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参加文化联合测试考生的总成绩 = 文化联测成绩 + 奖励加分

(二)录取原则

1.师范类专业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高职类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体育类专业在技能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考核总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奖励加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须有省专业统考成绩。

5.师范类面试不合格和体育类技能测试不合格,不影响其它高职类专业录取。

(三)其他要求

1.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未达到4C1合格不予录取。

2.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七、日程安排

时间

内 容

1月15-20日

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学校审核报名资格

1月22日前

邮寄(邮政物流速递EMS)加分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2月24日前

报名资格审核

3月5日前

确定经公示后的奖励加分考生名单

3月17-18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各省辖市考点)

3月19日

文化科目联合测试(各省辖市考点)

4月10日前

发布文化联测成绩,供考生查询

4月15日

报考师范类和体育类考生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

4月25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6日

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4月28日

9:00-12:0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

4月29日

拟调剂录取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5月1日

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其他相关事宜

(一)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校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提前招生专题网站,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自主提前招生专题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等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编:226016)

咨询电话:0513-55092012(兼传真)、55092011

学校网址:http://www.ntnc.edu.cn/

电子邮箱:yhs8339@163.com

提前招生专题网站:http://zsjy.ntnc.edu.cn/

201 8年提前招生计划

科类

学校代码

专业名称

代号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文理

兼招

1315

学前教育

01

40

3

4700

师范类

音乐教育

02

40

4700

师范类

美术教育

03

40

4700

师范类

财务管理

04

40

4700


文秘

05

40

4700


商务英语

06

40

4700


商务日语

07

40

4700


电信服务与管理

08

40

5300


电子商务

09

40

4700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0

40

530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11

40

4700


旅游英语

12

40

4700


统计与会计核算

13

40

4700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

14

40

6800


体育类

体育运营与管理

15

40

4700


说明:以上计划以省考试院发文为准。

附件:

师范类面试标准

一、身高:男160cm(含160cm)、女150cm(含150cm)以上,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男生身高不超过1.85米为合格。

二、五官形体检查:①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无较大面积斑痣,无明显斜视,无兔唇、歪头、歪嘴等情况;②四肢无残疾、无畸形,手臂能自然伸展,无驼背、鞍背、O形腿、X形腿等情况;③各关节能正常活动,动作无明显不协调情况;④体形匀称,无明显肥胖现象。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三、言语水平测试:①会说普通话,吐字清楚,无口齿含糊不清、无严重口吃、大舌头等现象;②语言表达准确、流畅、有条理,无表述不清、思维混乱现象;③无明显听力障碍。同时满足上述所有要求为合格。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为合格

五、音准测试:有基本的音高概念为合格。

六、舞蹈动作测试:动作协调,有节奏感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