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
学校情况简介:我校于2012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19年的贵州省思南师范学校。学校规划占地1000亩,现有占地面积585亩,规划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成面积13万平方米。设有6个二级学院、1所附属幼儿园和托育中心,直属管理铜仁市旅游学校。开设有学前教育等23个专业,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专兼职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422人,高级职称141人;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255人,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市管专家3人,铜仁市人文社科智库专家12人,有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家、省级优秀教师、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级职教名师20余人。立足新时代,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双高院校”建设,为实现“特色鲜明、贵州一流、全国知名”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不懈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学校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如下:(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专项类:我校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报名人员须为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贵州户籍的退役军人、我省公民办幼儿园托育及早教机构在职人员、铜仁市各县(区)的村(社区)干部及优秀人才;具有高中(中职)阶段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四)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即8C及以上),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五)报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除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要求对口报考(中职须有学前教育专业毕业证或相关毕业证明)外,其他专业不受专业限制。
(六)免试生报名: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考生须将相关获奖证件(复印件)于2023年3月10日前(时间如有改动请关注学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和“铜仁幼儿师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的通知)交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再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上交省教育厅审核,最后录取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为准。
(七)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须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正常完成学校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高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高中同等学历证明)。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应具有中职毕业证(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具有中职同等学历证明)。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
第二次填报: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普通中职毕业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填报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
专项类:贵州户籍的退役军人、我省公民办幼儿园托育及早教机构在职人员、铜仁市各县(区)村(社区)干部及优秀人才,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具有同等学力)。
2.公民办幼儿园、托育机构及早教机构在职人员:须持有在黔公民办幼儿园、托育机构及早教机构 6 个月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协议),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具有同等学力)。
3.铜仁市各县(区)村(社区)干部及优秀人才:须持在黔务工 6 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工作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本人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领取准考证(自行网上打印)时间
1.第一次: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9:00--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第二次:另行通知
(二)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次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详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 | |||
2.第二次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
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如测试地点发生变化,我校将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关注学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
4.考试要求:考生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的成绩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不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展示、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100分,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
2.普通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考试为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考试成绩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展示、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100分,按3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
(3)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科 目 | 日 期 | 时 间 |
文化综合 | 3月4日 | 9:00—11:30 |
3.专项类考生实行“专业面试或测试”的评价方式。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反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专业展示、特长展示、创新思维等,满分100分,按100分制计入录取成绩。
(四)测试须知
1.高中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非艺术类)的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以考生参加贵州省 2023 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3)填报我校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4)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业,参照上述(1)(2)(3)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2.中职毕业生
(1)填报我校普通类专业(非体育类、非艺术类)的中职毕业生,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
(2)填报艺术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以考生参加贵州省 2023 年艺术统考成绩作为相应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3)填报体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
(4)若同时填报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的中职毕业生,则需要根据具体的报考专业,参照上述(1)(2)(3)要求,分别参加对应的职业技能测试。
3.我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大纲及测试相关安排,将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后在我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和“铜仁幼儿师专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成绩由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面试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以100分制为例,须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视为面试不合格,我校将不予录取。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二)普通中职毕业生的录取成绩(总分600分)=文化素质成绩(按300分制)占比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00分制进行折算)占比50%。
(三)专项类考生的录取成绩(总分100分)=专业面试或测试成绩。
(四)按专业志愿优先、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如录取最后名出现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军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州)级教育局举办技能大赛的相关获奖证书等次依次优先,然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附加分按国家、贵州省及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如非身体原因不适合就读录取专业(须出具县级或以上单位证明)等特殊情况,我校一律不予退档。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奖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56)5212456、5215456、5322789
举报电话:(0856)5322336
学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
学校地址邮编: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554300)
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