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17]1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制定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3月30日
3.报名网址:http://www.lnnc.edu.cn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招考办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录取办法
以考生总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可报考两个志愿以及一个服从志愿。
1. 高中生: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总分优先录取;文化课
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各科成绩完全相同时参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蒙古族考生首先参照高中生录取办法录取,如有定向志愿,按照定向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 中职三校生: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七、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附件1:
1、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组设置安排
2、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3月14日
附件2:
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