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和《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黔教职成发〔2019〕114号)的精神,特制定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城时光校区百花路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教育厅直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510亩,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开设有建筑工程、装饰设计及艺术、机电及设备、建筑材料、管理和信息工程等六大专业群共38个专业。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31%,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占28%,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达62%。学院施行综合素质学分制,践行“学鲁班精神,做大国工匠”的育人理念,以“书香建院、歌声建院、技能建院”活动引领校园文化建设。
学院除投入巨资打造有先进完善的校内实训设施外,还与国内几十家大型企业联合建立实习就业基地,成为贵州建筑类高等职业学院示范品牌。
在“一带一路”大背景下,学院与加拿大、德国、新加坡、台湾和香港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互派师生交流(换)访学,加强地区和国际交流,利用国际化办学经验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以实现学院更好更快地发展。
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学院将紧紧抓住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与特色,为建设行业培养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努力把学院建设成国内知名、省内一流新型建筑类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制定《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
第五条
制定《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扩招专项”考试考务工作方案》,严格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2019年“专项扩招”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章 报名考试
第七条 报名条件
凡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2019年高考落榜生、应往届中职、高中毕业生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为初中毕业3年及以上,并提供初中毕业证),均可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第一阶段:2019年9月2日9∶00至9月17日16∶00。
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校报名。
第二阶段:2019年9月20日9∶00至10月20日16∶00(根据第一阶段报名情况确定是否有第二阶段报名)
报名提供资料:
第九条 考试安排
一、直接到我院报名测试的考生
1.考试时间: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后领取准考证,于报名日下午14:00进行测试。超过考试时间则参加第二天考试;
二、在当地招生办报名且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第六章 录取
第十条
3.到我院报名测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成绩和招生专业计划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
第十三条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两助一免(补)”精准扶贫资助:凡在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贵州农村户籍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在我省就读的确保享受一档国家助学金3500元/生﹒年),新增以下资助项目: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3500元/生﹒年。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资助政策
1.免除学习期间学费、宿费、教科书费;
2.学院一次性补贴床上用品、军训服费330元/生、并赠送一年顶岗实习责任险。
3.学院补贴相关消防工程技术考证培费2800元/生。
4.每年“八一”建军节,学院对退役军人家属进行慰问;
5.根据条件仍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
第八章 待遇及学历证书
第十五条
1.所有“扩招专项”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2.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全日制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教学
第十六条
按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教学。
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扩招专项”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职教时光校区百花路
邮 编:551400
联系电话:0851-84700230 0851-82545231
学院网址:http://www.gzjsz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