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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肯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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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及计划2017|温肯招生网

时间: 2024-03-1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010 收藏

2017年“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选拔更多综合素质高、­专业发展目标明确、社会责任感强、拥有创新和国际化潜力的优秀学生,现公布温州肯恩大学2017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35名学生。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计划如下:

测试类别名称

选考科目范围

类中所含专业

招生计划

外国语言类

历史 思想政治 化学

英语(国际应用方向)

8

计算机类

物理 技术 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

经济与管理类

不限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5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5

国际商务

5

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方向)

5

注:

1.以上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省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满足选考科目相应要求。

2.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内,可在我校当年进行三位一体招生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

3.学生毕业后颁发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

 

二、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高、­专业发展目标明确、社会责任感强、拥有创新潜力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潜质、适合我校教育特色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英语须为B(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含)以上。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报名条件如下:

(一)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赋分累计达到100分;

(二)特长类: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赋分累计达到80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所有奖项、荣誉均须在高中阶段获得),可获得优先直接参加测试资格: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专利(不含外观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五所高校举办的中学生艺术周或中学生艺术冬令营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并获得三级以上证书;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中学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四、校长推荐项目

浙江省中学(须2016年有高中毕业生)校长可推荐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英语须为B及以上,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及以上)。通过校长推荐项目报名考生以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数从高到低为序,按不超过我校“三位一体”各专业类别测试名额20%的比例,优先直接获得来校参加综合测试资格。中学校长推荐表须经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为有效。推荐表须由中学教务部门联系我校招生办获取(联系方式参见章程末尾),考生可向所在中学教务部门联系申请推荐资格。

 

五、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人限报一个专业类别,考生须确保选考科目达到所报专业类别要求。

2.考生须在申请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17:00)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填写并提交《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中包含一篇个人陈述(Personal Statement),要求考生陈述如何理解、适应我校教育模式并在学业生涯中取得成功;如何规划自己的学业、职业生涯;所选专业方向如何服务于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等。要求全英文填写,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二)申请材料邮寄:

1.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根据《报名表》中填写的获奖和特长等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由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4.获得校长推荐的考生需提供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校长推荐表》;

5.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以《报名表》为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材料须于2017年3月27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60。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一)材料评审

学校对报名考生学业测试水平折算成绩分专业类别进行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给予综合测试资格。末位同分的情况下,将同分考生材料发往所报专业类别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个人陈述等材料最终确定入围名单,并于4月7日公布。

各专业类别综合测试名额通常不超过各自计划数的6倍,其中校长推荐项目考生优先获得综合测试资格(具体详见“四、校长推荐项目”)。特长类报名考生不占用名额,直接进入综合测试。

(二)综合测试

我校综合测试将分专业类别分组进行,形式分为两部分:

1.教学适应性评估:

测试语言为英语,主要考核学生的英语语言使用能力。

2.专业潜质评估:

测试语言主要为英语(部分中文辅助),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匹配度及潜质等,按照所选专业大类分组进行测试。

教学适应性评估成绩占综合测试成绩的40%,专业潜质评估成绩占综合测试成绩的60%。最终测试方案会在确定测试名单后公布,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综合测试结束后,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成绩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入围人数通常不超过计划数的5倍。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院校志愿栏将温州肯恩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综合测试报名专业类别范围内,否则视作放弃“三位一体”录取资格。

  1. 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750分)×40%+高考总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未录满专业。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被调剂专业均须符合我校公布的各专业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向下取整),按照分专业类别计划总数计算。

 

八、重要时间(详情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9:00至2017年3月27日17:00;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在此日期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打印准考证:2017年4月7日9:00起;

4.考生报到、综合测试:2017年4月15日-4月1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综合测试结果查询:2017年4月28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九、相关费用

1.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用为110元/生,2017年免收。

2.通过“三位一体”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与我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费用一致。

 

十、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或者盖章认可的材料认真核实。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本招生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325060;

电话:0577-55870111

微信公众平台:温肯招办在线

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招生信息网:https://wku.edu.cn/zh-hans/admissions/zhongguodaluxuesheng/sanweiyitizhao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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