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2017三年制高职(专科)普高注册入学招生专业表
二级学院及联系方式 |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学费(元/年) |
社会管理学院 |
1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年 |
4700 |
2 |
文秘 |
3年 |
4700 |
|
3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年 |
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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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年 |
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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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 |
5 |
商务管理 |
3年 |
4700 |
6 |
连锁经营管理 |
3年 |
4700 |
|
7 |
空中乘务 |
3年 |
5300 |
|
工程与信息学院 |
8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年 |
5300 |
9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5300 |
(限江苏省内)
注册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考生。
录取办法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依次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我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思想品德表现、个人特长、全部七门学业测试成绩对报考考生进行排序并预录取。
3、录取确认。凡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院确定的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社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成绩优秀,且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的考生;
(5)思想品德表现突出,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审核认定的考生;
(6)有其它突出表现和特长的考生。
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以上考生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