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科技职业学院2013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 二、学校性质: 民办普通专科院校 三、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 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共青大道001号 学院占地面积2100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航天大厦、教学行政大楼、实验实训中心、高级学生公寓、图书馆、万人运动场、高级室内游泳馆、文化长廊等各项设施配套齐全。馆藏图书1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万。学院坚持“以质量求生存,靠创新促发展”的理念,秉承“励志、博学、厚德、创新”的校训,培养现代化经济产业急需的科技型、实用型、创新型人才。学院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实训环境。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26人,拥有博士学历教师36人,硕士学历教师181人,其中副高以上教师106人,双师型教师169人,双师型高级工程师在实训教学中占较大比例。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 学校培养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学生。 五、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比较系统的掌握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较强能力和技术研发推广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六、招生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17个省、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七、 招生办法: 依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拟定《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13年工作要点》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等专科教育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实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八、收费项目、标准: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学费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824号),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 九、退学退费办法: 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十、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经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盖有共青科技职业学院印章的专科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自行组织生源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高等教育、中职教育。 十一、奖学金与贫困生资助: 助学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贫困生资助。 评选条件:学生在校期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各科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即可申请评选奖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贫困生资助,评审的程序为:个人申请、当地政府(民政部门)三级贫困证明、班级评议、系部评定、学校确定。 资助标准: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3、贫困生资助金分为一档每学年3000元/人,二档每学年2000元/人,三档每学年1000元/人,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贫困学生可同时申请奖学金和资助金。 十二、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www.jxedu.gov.cn。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共青大道001号 联系电话:0792—4372788、4372296、4372291 传真:0792—4372180 监督电话:13803551019 学校网址:www.gqkj.com.cn 学校邮箱:gqkj@gqkj.com.cn 邮编:332020 投诉电话:江西省教育厅社管处0791—8222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