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秋季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所本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已进入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部市共同支持的高校行列。校本部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位于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有关政策要求,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提升内涵、提高质量、促进就业,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日语、英语考生,法语专业只招法语、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入学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从大学英语一级开始教学。
四、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录取原则
(一)艺术、体育类专业:以我校公布的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二)非艺术、体育类普通专业:
1、上海考生:
(1)本科提前批在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范围内,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招生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
(2)各专业组录取时,对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即在投档成绩的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总分为录取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上海市考试院的同分排序规则,若仍有同分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3)对专业组内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2、浙江考生:按浙江省有关规定录取。
3、其他地区考生:
(1)专业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根据各省高招办提供的投档的成绩,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的先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不分专业先后,无专业级差分)。同分参考各省市投档排序规则。
(2)对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六、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普通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七、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少数民族奖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八、优惠政策
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的上海生源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九、联系方式:招生办电话:021-64322695
招生办网址:http://ssdzsb.shnu.edu.cn/
十、监督电话:021-6432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