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6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简章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原大连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是大连市区内唯一一所省属公办高等专科院校。学校1965年开始办学,迄今已有51年办学历史。
空中乘务专业,始建于2007年,是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层次,学制三年;面向应届参加高考的考生招生,男女不限。
学院在空中乘务专业教育方面开创了“学历教育+行业培训”的特色教育模式,引入了国际空乘教学资源,配置了专门的航空实训场馆及实体波音737客舱教学设备。高标准的人才培养获得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一致好评。目前我院大批学生在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海南航空、首都航空、西北航空、金鹿航空、祥鹏航空、天津航空、厦门航空、吉祥航空、大连航空、中一航空、新加坡虎航、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等国内及国外航空用人单位就职。
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毕业生就业率连年均为100%,平均升空率为70%,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一、报考条件
1.单独招生:辽宁省内考生,普通文史、理工、艺术均可报考。
2.普通高考:辽宁省外考生,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并持有艺术类准考证,英语语种考生。
专业考试参考条件:
身高:女生:164-175cm;男生:174-185cm;
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
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二、专业考试与合格证
1、单独招生——只限辽宁省考生
(1)具有2016年高考资格的普通文史、理工、艺术等各种类型考生均可报考。
(2)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面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
(3)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
(4)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普通高考——辽宁省外考生
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需参加其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专业考试(空中乘务类)且成绩合格;若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此类专业考试,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考试。
3、报考办法及注意事项
报考方式: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地点由考生在我校所设考点中任选其一,并需到考点面报,同一考生只允许选择我校所设的一个考点。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16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仅艺术类考生);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请带户口本及复印件);
☆考生近期免冠同一底板彩色二寸照片或高考数码照片5张。
注意事项:考生填写我校的《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及高考报名时的姓名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异形字);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试内容(满分300分)
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内容为:形象与仪态、职业素质(沟通能力、亲和力、服务意识、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等)、中英文交流能力等。学生着装需得体,体现形体美与气质美,女生要求露出前额。
5、考试成绩与合格证
根据专业课考试成绩,学校将于2016年4月,给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组织“空中乘务类”统考的省份由所在省招生部门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并通知专业课考试成绩。
考生可持我校核发的或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到户口所在地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不合格者不单独通知,但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成绩。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证”须装入考生高考报考档案。
三、录取原则及办法
1.只录取有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2.辽宁省考生需参加我院2016年3月至4月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辽宁省外考生通过本省艺术类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注:如果所在省招生部门有本省规定的录取原则与办法,按所在省招生部门的录取原则和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