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招生信息网超级管理员2019-09-18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指导意见》(云教发【2019】6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做好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校全称: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志愿代码: 5362
校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性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正式备案设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层次)。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景区开发与管理、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程测量技术、建设工程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和软件技术等六个专业。
招生计划及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网站查询。
三、学习形式:采用“弹性教学方式”,采用“线上学习、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学习形式,利用周末和假期授课,基本学制为四年。
四、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报考条件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均可报考。
六、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进入“工作网”报名及填报志愿,具体时间以省招考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2019年9月28—29日。
(二)考试方式:扩招综合测试,总分200分,其中文化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
(三)考试地点:由省招考院组织,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和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主考。
八、录取办法
我校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九、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我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我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我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省教育厅、省招考院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校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旅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由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268号
2.邮编:650221
3.电话:0871—65187607(传真) 65187890 65187502 6512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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