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办理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公告
广大考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2024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 号)和《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有关规定,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应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将“自愿放弃录取申请书(手写后拍照)+手持本人身份证照片”发送至QQ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办理。
招生处
2024年4月10日
手持身份证照片样本
照片要求:(需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1. 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脸部清晰且不能被遮挡;
2. 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3. 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