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专科)
三、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繁华大道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五、学院介绍
辉煌的办学历史
学院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安徽微型机函授大学,后经国务院批准,于1987年成立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隶属于国家科技部。是教育部指定的国家级计算机教育基地、计算机等级考试计划单列单位。2019年获得安徽省教育厅“高职扩招标杆校”称号,2022年获评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2023年列入安徽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2023年与新华网共建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办学40年以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建设促发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100多万名计算机应用型人才,被誉为“中国计算机应用人才的摇篮”。
先进的办学理念
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秉承“教育报国、启迪创新、成人成才”的办学宗旨,以“系统规划、特色办学、创新引领、综合发展”为路径,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真办教育,办真教育”为目标,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创新培养模式,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为每位学生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为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塑造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雄厚的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校企互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教学团队,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精品建设为抓手,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特聘一批来自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学院等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教授、专家、学者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参与学院教学管理。特邀与专业建设紧密相关的知名企业技术、管理专家参与人才培养工作。近年来,学院荣获各级各类教科研奖数百项,学生荣获各级各类职业技能赛事奖项数百项。
精准的专业设置
学院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精准开设和调整相关专业。学院专业设置以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主要特征,以电子与信息类专业为引领、智能制造类和现代建筑类专业为主体、财经信息类和文化艺术类专业为两翼,学科专业协调发展,深受社会、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好评与欢迎。
五、招生计划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厅下达为准)
六、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
已报名参加安徽省 2024 年分类考试招生且文化素质测试达到安徽省合格线的考生,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 10:00 至 3 月 25 日 16:00,登录 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流程详见省考 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可 填报合肥科技职业学院及其 3 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七、入学测试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文 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 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社会人员参加我校组织 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
( 一) 测试内容与方式
1.文化素质测试
所有考生(填报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除外)均须参加省考试院统一 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内容参照《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 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执行,测试包括语文、 数学、英语三科内容,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除中职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参加)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日常生活、学习中的开放性试题考查考生的 职业倾向、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等五个方面。主要考查考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 基本职业素质,学院安排现场笔试,测试在 60 分钟内完成,总分 400 分,测试结束后集中阅卷评分。
3.职业技能考试 (中职毕业生参加)
主要考核考生综合专业能力和岗位技能等,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 技术技能测试两个模块,专业能力主要测试职业素质、心理素质、逻 辑思维等基本素质,技术技能主要测试考生的合作与协调能力、语言 理解与表达能力、基本技能等,技能测试以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划分为 财经管理、机电工程、信息技术、人文艺术、健康护理 5 类进行,具 体专业分类可参见我校后期公布的测试大纲。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 能测试两个模块采用合卷线下笔试,总分 400 分,测试时长 60 分钟。
4.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须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毕业类别”,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 职业技能测试,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法执行。
(二) 测试时间与地点
(三) 校考缴费与准考证领取
1.校考需缴纳考试费 100 元(报到时可抵扣学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 继续执行我省高等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皖发改价费函〔2024〕28 号)》(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学院官网或学院官方微信公众账号)。
2. 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登录gkbm.ahzsks.cn 自行打印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具体安排和操作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3. 缴费完成后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现场测试。
(四) 成绩公布及复核办法
1.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由省考试院统一发布,具体查询办法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成绩查询:学校测试成绩由我院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查询。
(2)成绩复核:考生如对测试成绩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成绩复核申请,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受理后,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不再受理。
(五) 入学测试成绩
文化素质分数以省招生考试院文化素质统一考试成绩计算,语文、 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总分 300 分。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以学院试测评计分,总分 400 分。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4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 。
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适应性测试 (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排序,高分录取。
八、录取办法
( 一) 录取规则
1.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入学 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 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不予录取。录取时, 若考生入学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 试)、文化素质测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递补预录取规则
预录取名单确定后,根据各专业预录取情况,按最多不超过总计划20%的比例确定递补预录取名单,递补预录取遵循与预录取相同的 录取规则。
3.专项计划录取办法
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预录取规则: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 在高考报名时申报“退出部队现役考生”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并经省考试院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直接参加校考 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 业优先,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士兵考 生,则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并按普通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录取办 法执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预录取的考生不再进入其他类别录取环节。
4.技能拔尖人才录取办法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报考本校与获奖赛项相同或相近专业且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经资格审核、考核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可予以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 10 名)以及全国职 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安徽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中 等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免试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 高级工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称号文件材料 等),于 3 月 29 日前提交至我院招生办公室用于资格审核,具体流 程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stu.cn)。
(二) 计划调整原则
录取过程中,在不突破招生总计划和确保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生源报考情况,对专业间计划或面向普通高中毕业 生、面向中职毕业生间计划作相应调整。
(三) 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4 年 4 月 16 日前,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以及递补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预录取考生须在2024 年 4 月 23-25 日登录网站 gkbm.ahzsks.cn 进行录取确认。
3.递补录取确认:录取确认结束后,省考试院汇总并统一公布未 完成计划且接受递补录取考生院校信息,递补预录取名单中的考生须 在2024年4月28-29日登录网站gkbm.ahzsks.cn进行递补录取确认。
(注意:已取得预录取资格并主动放弃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递补录取;已被我校或其它学校预录取的考生,不论其是否确认录取,都无法参加递补录取确认)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已被预录取(含递补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 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九、相关事宜
(一)奖贷助补免政策:与普通高考学生享同等奖贷助补免政策。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三)学费标准:按照省价格部门及省教育厅备案的标准执行。
(四)学籍管理:学生按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注册学籍。
(五)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 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十、其他须知
(一)www.hfstu.cn 是我校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发布的唯 一渠道,请广大考生主动及时关注,考生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分类考试招生期间,我校可能通过短信平台发布提示,请 确保报名填报的手机畅通。
(三)在报名、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 生,坚决杜绝本校教职工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 活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培训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1-62756650,省考试院 举报电话:0551-636199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五)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 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六)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合肥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 咨询电话:0551-62756988、62756999
(二) 学校网址:www.hfst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