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4+0”模式)专业 2023年招生简章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昌吉学院与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4+0”模式)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学制四年,培养地点设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培养模式
采用“4+0”培养模式,在昌吉学院的指导下,四年时间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完成,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合作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毕业标准。
二、培养院校
由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具体负责,集昌吉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势资源,强强联手,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学前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40106),招生对象为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生源科类为理科,2023年招生计划数30人。
四、选拔考试办法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专业安排在昌吉学院本科二批次录取,只招收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五、学费标准
按照昌吉学院收费标准,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3100元/学年。
六、学籍管理
采用“4+0”培养模式的学生,按照《昌吉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协助进行学籍管理。
七、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
采用“4+0”培养模式,在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完成四年的学习,符合昌吉学院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昌吉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本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八、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道德品质高尚、幼教理念先进、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的幼儿教育工作者。
九、职业面向
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教学岗位,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十、培养特色
积极探索学前教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整合本科院校的理论教学优势与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优势,构建“理论+实践+特长”的课程模块体系,突出学前教育专业理论、保教专业实践技能、艺术特长(音乐、舞蹈、绘画、手工、书法)的学习,培养热爱幼儿和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学前教育理论与实践技能并重的应用型学前教育专门人才。
十一、学生资助
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执行奖助政策。
十二、咨询电话
(一)昌吉学院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2337793、0994-2354830(录取期间)
(二)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8898231
学前教育学院咨询电话:18609918774(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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