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一、2008年招生专业、人数、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招生人数 | 年制 | 考试科目 | 所属院系 |
绘画 050404 | 中国画 | 53 | 4 |
1、素描(人物写生) 2、色彩(静物写生) 3、创作与创意 |
国画系 |
壁画 | 32 | 4 | |||
油画 | 60 | 4 | 油画系 | ||
版画 | 30 | 4 | 版画系 | ||
书籍装帧艺术 | 30 | 4 | |||
插画 | 30 | 4 | |||
水彩 | 27 | 4 | 美术教育系 | ||
雕塑 050405 | 雕塑 | 60 | 5 | 雕塑系 | |
美术学050406 | 美术学(艺术类) | 80 | 4 | 美术史系 | |
美术学(文科类) | 10 | 4 | 不需参加专业考试 | ||
美术教育,师范 | 150 | 4 | 按广东省联考 | 美术教育系 | |
艺术设计学050407 | 艺术设计学 | 60 | 4 |
1、素描(人物写生) 2、色彩(静物写生) 3、创作与创意 |
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050408 | 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 | 60 | 4 | ||
装潢艺术设计 | 90 | 4 | |||
家具艺术设计 | 30 | 4 | |||
新媒介艺术设计 | 30 | 4 | |||
服装艺术设计 | 60 | 4 | |||
装饰艺术设计 | 60 | 4 | |||
染织艺术设计 | 60 | 4 | |||
陶瓷艺术设计 | 30 | 4 | |||
展示艺术设计 | 30 | 4 | 美术教育系 | ||
摄影 050416 | 摄影与数码艺术 | 30 | 4 | ||
动画 050418 | 影视艺术 | 30 | 4 | 设计学院 | |
工业设计080303 | 工业设计 | 60 | 4 | ||
建筑学080701 | 建筑设计 | 30 | 4 | ||
合计 | 1222 |
1、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进行,美术学(文科类)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时进行。
2、2008年我院在广东省外计划招生300名(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审定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不分配到各省,但在单个省份录取的人数最多不超过省外招生总名额的20%,同时,适当兼顾边远贫穷省份和地区的考生。外省考生须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考试规定报名及考试。
3、除美术学(美术教育)和美术学(文科类)考生以外,其余各专业考生须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我院专业考试的成绩仅对我院录取适用。
4、美术学(美术教育)和美术学(美术学,文科类)专业仅面向广东省招生,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根据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5、就读我院各专业的学生,按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发给我院毕业证书,达到我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专业及高等艺术院校附中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3、现役军人凭大军区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报考。
4、具有一定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者。
5、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除外);(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两年者;(4)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者.
三、报名办法
1、我院2008年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
2、网上预报名:申请报考我院的考生,请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zarts.edu.cn),登录我院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219.136.207.145,点击注册,进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请务必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按“提交”键,取得预报名号,凭此预报名号在各考点现场报名确认时段内确认。报名系统关闭前,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重新进入报名系统修改资料。网上预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08年1月10日—2008年2月9日。
3、现场确认:网上预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因要现场摄像,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确认,不能代报。
4、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1)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考生所在省市区县招生办开具的带有考生号的文化准考证(下称“文化准考证”)复印件。
5、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由我院招生办统一发给考生专业准考证,专业准考证须加盖我院招生办公室公章方为有效。
6、报名考试费:按广东省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
7、确实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在各考点现场报名。
8、港澳台侨考生在联合招生现场确认时,到我院指定考点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无需在我院网上预报名。
四、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考 点 | 地 址 | 邮 政编 码 | 联系电话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
广州美术学院 | 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 510260 | 020-84017740 | 2月27-28日 | 3月1日 | |
广东汕头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 汕头市衡山路32号 | 515041 | 0754-8887614 |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深圳市北斗路文华花园20号 | 518002 | 0755-25114678 |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 | 528200 | 0757-86221541 | |||
湛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西校区) | 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41号 | 524048 | 0759-3183649 | |||
广东茂名市新世纪学校 | 茂名市南香小区168号 | 525000 | 0668-2995976 | |||
郑州市第106中学 (原郑州铁路六中)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450052 | 0371-68349168 | 2月14-15日 | 2月17日 | |
四川美术学院 |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 400053 | 023-68520038 | |||
沈阳建筑大学 | 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沈阳建筑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 110168 | 024-24694546 | |||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学 | 南京市下关区新民路150号 | 210015 | 025-58836631 |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常青五路 | 430023 | 027-85620975 | |||
北京徐悲鸿中学 | 北京市宣武区右安门内西街甲10号 | 100054 | 010-63533834转(0) | |||
广西师范大学 | 桂林市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 | 541001 | 0773-2856601 | |||
江西师范大学 | 南昌市北京西路37号(青山湖校区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330027 | 0791-8506274 | |||
兰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三中学 | 兰州市城关区和政东街284号 | 730000 | 0931-4638005 |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长沙市麓山南路53号 | 410012 | 0731-8837288 | |||
香港 | 报名地点 | 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 00852-36288711 | 同联合招生报名时间 | ||
考试地点 | 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 4月27日 | ||||
澳门中华教育会 | 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 | 00853-333611 | 同联合招生报名时间 | 4月27日 |
1、我院在长沙、沈阳、重庆、郑州、南京、武汉、北京、南昌、桂林、兰州、香港、澳门等地设立考点。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香港、澳门考生须在当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非广东省考生不能在广东省内考点报考(台湾、海南省考生除外)。
2、台湾省考生在广州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海南省考生在湛江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时间安排同广东省考生。
3、我院在广东省的广州、茂名、汕头、深圳、佛山、湛江设立考点,茂名考点接受茂名市、阳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汕头考点接受汕头市、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梅州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深圳考点接受深圳市、惠州市、河源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佛山考点接受佛山市、云浮市、肇庆市、江门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湛江考点接受湛江市及所属县市考生的报名及考试;其他市县的考生到广州考点报名及考试。考生必须以本人身份证所注明的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如考生的身份证地址与本人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准考证中指定的考试地点不相符,则按文化准考证中的考场地址作为选择考点的依据,在相应考点报名及考试。广东省内的六个考点不接受规定地区以外的考生报名及考试。
五、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未组织专业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有另外规定的省份除外),并通过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才有资格被我院录取。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录取原则和办法:
1、外省:
(1)我院在外省实行文理兼招。
(2)专业考试成绩入围的考生由我院发给“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考生凭“专业成绩入围通知书”在当地报名参加文化科考试。
(3)文化成绩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数线,专业及英语科分数线由我院统一划定。符合上述入围条件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及填报志愿择优录取。
(4)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第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分降低5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专业的录取。
2、广东省:
(1)我院以下专业方向2008年实行文理兼招:艺术设计学、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影视艺术、工业设计和建筑设计。其余各专业方向招收文科类考生。
(2)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控制线。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广东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3)文化课成绩和外语单科成绩达我院划定分数线。
(4)对专业成绩上线、文化成绩总分排名前50名的考生(不含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优先录取。同一专业优先录取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数的50%。
(5)各专业(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2 +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
(6)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艺术类)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数相同按专业分、外语分择优录取。美术学(文科类)执行广东省第二批文科分数线(选考历史),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能录取的考生,在综合分减10分后,参加第二志愿及以后各专业的录取(美术史系美术学专业除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2008级新生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广东省物价局下达的新文件执行。
学费:
1、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动画、摄影、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美术教育)、建筑学等各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10000元(不含住宿费)。
2、美术学(美术学)专业学费暂定为每学年8000元(不含住宿费)。
住宿费:
按广东省物价局核准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住宿费标准,普通学生公寓四人间每生每学年1700元;留学生公寓双人间每生每学年9000元,单人间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美术学院学习费用相对较高。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义务。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拖欠学费、住宿费,请考生报考时慎重考虑。
七、奖、贷学金等措施
我院按国家政策规定建立“奖、贷、勤、补、缓”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学与资助工作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与资助,具体措施包括:
1、开设“绿色通道”:新生入学前,应筹足学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经过审核批准,可申请分期缓交学费。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银行提供的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额度为6000元。
3、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组织评选优秀学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等级金额由1500元至4000元,奖励面约30%。
4、勤工助学:学院提供一定的工作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每月最高可获得450元酬金)。
5、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在学期间因突发重大事件而遭遇特别经济困难可申请学院发放一次性特困补助。
6、艺术名家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现已设立杨之光贫困生奖学金,欧洋油画助学金,方林(方楚雄、林淑然)学术论文奖学金,曹崇恩贫困生奖学金,黎明、黄咏贤中国画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镇泰奖学金,蔡峣美术助学金,仲明助学金,香港道教玄宫广州美术学院助学金等十多项。奖助学金额:每生1500元至10000元。
7、广东省政府助学金资助金额:1500元。
8、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每生2000元至8000元。
八、新生入学
1、新生凭入学通知书,按要求依时办理入学手续。
2、毕业就业及户籍管理按国家规定办理。
九、华侨和港澳台学生报考、录取办法及学费标准
1、华侨和港澳台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学生考试”(文化科考试,下称“文化联考”)以及由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科考试。
(2)报名考试费:600港元/生
(3)报名时间:同文化联考报名确认时间
(4)索取简章资料及报名地点
香港: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接受香港考生报名;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接受澳门考生报名;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招生办,接受台湾和华侨考生报名;
(5)考试时间:2008年4月27日
(6)考试地点:
香港:香港中区坚尼地道7号A香港视觉艺术中心
澳门:澳门水坑尾街78号中建商业大厦7楼澳门中华教育会
广州: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2、我院对华侨和港澳台考生实行文理兼招。考生在文化联考分数及专业分数上线的情况下,由我院依照其志愿择优录取,并签发入学通知书。
3、入学后,华侨和港澳台学生需住校者由学院在院内统一安排。
十、2008年专业考试大纲
素描
(一)目的和要求
素描考试重点是考查考生的素描造型能力。要求考生能敏锐地观察和准确地表现对象的造型特征,并在构图、体积感、空间感、质感及画面的整体关系的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基础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范围:人物写生。
(三)画具和材料
1.铅笔、炭笔、炭精棒等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素描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素描3小时。
(六)评分标准
1.构图合理,比例准确,对形体和结构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2.有一定的体积感和空间感,有一定的光感和质感;
3.能较好地把握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
4.对对象有较独特的感受并能捕捉到对象的基本特征;
5.能较熟练地掌握工具、材料,并有较强表现对象的能力。
色彩
(一)目的和要求
色彩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色彩的观察、感受和表达能力,了解考生对色彩关系、色彩规律的认识、掌握的程度和写生能力。
(二)考试范围:静物写生。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色、水粉颜色自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水彩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2小时30分钟。
(六)评分标准
1.运用色彩塑造形体的能力;
2.运用色彩整体的组织和把握画面的能力;<, /SPAN>
3.运用色彩的冷暖、补色关系和处理色彩对比关系的能力;
4.画面整体与局部的把握能力;
5.能较熟练运用工具、材料,并有较强的表现对象的能力。
创作与创意
(一)目的和要求
创作与创意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意思维和创作能力,要求考生能运用具象或抽象的手法表现主题内容,掌握基本的构图原理和对主题、形体、色彩综合表现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命题考试
(三)画具和材料
1.水彩颜料、水粉颜料、彩色铅笔、炭笔、铅笔、钢笔、尺、圆规等。
2.自带画夹(或画板);
3.画纸:素描纸(由考场提供)。
(四)评 分:满分为100分。
(五)考试时间安排:1小时。
(六)评分标准
1.理解命题基本准确,构思独到,内容健康;
2.能较好地把握画面整体关系和主次关系,画面构图基本合理、完整;
3.能综合运用造型、色彩的表现力。
昌岗路校区地址(含招生办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昌岗路校区邮编:510260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大学城校区邮编:510006
学院网址:http://www.gzarts.edu.cn
招生办电话:020-84017740
招生办传真:020-84017740
招生办邮箱:zsb@gzart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