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学院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韶关学院招生工作规定》(韶学院〔2020〕27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韶关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7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韶乐园校区;邮政编码:512005
黄田坝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4号;邮政编码:512003
医学院校区: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新华南路108号;邮政编码:512026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韶关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学习证明。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韶关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32人,分布专业如下:
序号 |
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备注 |
学制 |
1 |
普通类 |
会计学 |
|
4年 |
2 |
普通类 |
学前教育(师范) |
|
4年 |
3 |
普通类 |
心理学 |
不招色盲色弱 |
4年 |
4 |
普通类 |
园林 |
不招色盲色弱 |
4年 |
5 |
普通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4年 |
6 |
艺术类 |
音乐学(师范) |
|
4年 |
7 |
艺术类 |
设计学类 |
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不招色盲色弱;一年后分专业培养 |
4年 |
8 |
体育类 |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
|
4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