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为了确保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1、仓山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89号(邮编350007)
2、白马校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白马北路勺园里49号(邮编350025)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师范类高等专科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公办师范类高等专科院校,源于1915年创办的福州协和幼稚师范学校,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学校曾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文明学校等荣誉,被确定为福建省对外文化交流基地。作为福建省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教师摇篮,已有2万多名毕业生由此走上社会,5万多名在职教师在这里受过培训。
学校主要承担培养专科学历层次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职责,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小学教育、数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等专业,招收学前教育专业留学生,与新西兰高等教育学院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班。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四千人。
现有仓山和白马两个校区,校园环境兼具师范化、园林化与现代化之美。拥有覆盖全校的高速校园网,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纸质图书34.7万册,电子图书13.2万册。拥有实验实训室45间,实训设施完善,在福州市建有“紧密合作型”校外教育实践基地83个。附设教学实验性质附属幼儿园2所、汉语国际推广项目回国志愿者创业园1所、与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合作创办早教中心1个。拥有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级精品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5个,省级精品课程9门。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3项,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项, 福建省政府教育改革试点项目3个,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2个。
高职称和高学位教师比例居于全省同类院校较高水平。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专业带头人3人,入选“二十一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1人,教育部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专家库人选5人,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国培专家库人选1名。 全省公办幼儿园大多数园长、全省仅有的6名获得“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光荣称号的幼儿教师均为校友,40多名校友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有的校友蜚声艺术殿堂,进入文艺名人行列,如电影演员张静初获得第55届柏林电影节银熊奖,歌唱家陈思曼被誉为“客家第一妹”。 学校与台湾5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并选派学生赴台交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与海外30多个社团,教育机构建立教育交流合作关系,迄今已派出专家及志愿者500多人次赴菲律宾、印尼、文莱、德国等国家讲学和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同度高。现已培养了7731名专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以“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更是供不应求。近三年,已有140多名学生通过保送或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继续深造。 三、2016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福建省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分数达到省控制分数线后,预录取排序根据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高中生源录取排序时,如遇同分情况,则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四)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 (五)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六)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请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体检要求报考。 五、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需通过全国统一教师资格证考试后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收费标准 招生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学年 备注 高中 学前教育 40 6000 师范类 高中 小学教育 40 6000 师范类 高中 英语教育 40 6000 师范类 高中 现代教育技术 40 6000 师范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