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门生工作的关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下属各高等黉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间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当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2015年《当局工作报告》,通顺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现就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门生工作的有关要求关照如下:
一、继承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1.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由中间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黉舍承担,招生规模为5万名。有关高校分外是中间部门高校要统筹好招生计划的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整,综合考虑有关省(区、市)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计划,并向农村考生数量多、升学压力大的省份倾斜。
2.严酷报考条件。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所有集中连片特别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南疆三地州的22个团场),以及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省区。考生具有本省(区、市)实施区域当地延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延续3年学籍并现实就读、吻合昔时同一高考报名条件、怙恃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国家专项计划。有关省(区、市)可根据现实情况制定详细报考条件及实施办法。
3.完美录取办法。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和工作流程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关照》(教学〔2012〕2号)有关要求实行,对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别招生要求的高校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有关省(区、市)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美投档录取办法,增长考生选择机会。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黉舍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通俗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自愿体例录取。经征集自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义务。
二、继承实施农村门生单独招生
1.适度增长招生计划。农村门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立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黉舍本科招生规模的2%,详细规模将在我部招生计划文件中明确。有关高校分外是农村门生比例相对较低的高校,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招生名额,努力使本校农村门生比例显明进步。中间部门高校要将调减的特别类型招生名额优先安排高校专项计划。
2.明确实施区域和考生其他报考条件。高校专项计划重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用功好学、成绩精良的农村门生。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详细实施区域。申请考生及其怙恃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延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延续3年学籍并现实就读、吻合昔时同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已经完成或正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宣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确定考生户籍地区范围。
3.科学制定考核及录取办法。有关高校要结合农村门生特点及相干中学现实情况,进一步完美考生申请要求和考核录取办法。要充分发挥学科专家作用,认真审核考生申请材料,合理确定参加本校考核考生名单。有关高校和中学要创新服务行动,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给予经济补贴、探索遴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或网络长途视频面试等体例,为考生顺利参加报名、考核提供便利和帮助。考核录取工作管理参照自立招生办法实行,录取工作执行单独填报自愿、单独投档录取,原则上与自立招生同时进行。入选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录取要求,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4月15日前,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宣布本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有关高校宣布招生简章。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3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6月3日前有关高校确定参加黉舍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高校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工作在高考后、高考成绩宣布前进行。
三、继承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门生专项计划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门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本地所属重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现实情况确定,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保证国家专项计划的基础上,加大本地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引导有关高校足额落实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随机应变确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于4月30日前将本省(区、市)地方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报我部备案。
四、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1.强化资格审核和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要根据本地户籍制度改革现实情况,认真研究制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正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细化实施方案,严酷实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严酷审查考生投档和录取资格,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有关高校不得录取不吻合实施区域和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
2.加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各省(区、市)和高校要建立和完美分级负责、规范有用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严酷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效果、咨询及申诉渠道、庞大事件违规处理效果、录取复活复查效果等信息。有关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公开有关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示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学籍所在黉舍、本人及怙恃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有关高校要及时公示高校专项计划的参加黉舍考核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成绩、合格标准、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效果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3.严查各类违规违纪举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严正工作纪律,增强监督检查,建立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题目。对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黉舍、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通俗高等黉舍招生违规举动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正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增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认真履行职责,自动深入农村地区和中学广泛开展多种情势的宣传解读,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干招生政策内容,鼓励良好门生踊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