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相干工作的通
有关市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关照》(教学厅〔2013〕2号)精神,有关市招考办务必采取有用措施,保证贫困地区考生资格的真实有用,确保2013年专项计划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关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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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见附件一)和当地高中三年学籍、吻合昔时通俗高校招生同一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
2、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规准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市)招考办申领《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如实填写后交报名所在县(市)招考办,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户籍、学籍在贫困地区但不在统一县(市)的考生,可在户籍、学籍任一县(市)招考办申领资格审查表,资格认定后,由考生本人携带资格审查表交报名所在县(市)招考办。 -
建立逐级审核,层层公示制度
1、在今年通俗高校招生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贫困地区考生名单,经逐级审核后,要进行层层公示。
在中学就读的考生由中学在校内公示,社会考生由报名所在县(市)招考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贰言后,中学将名单交报名所在县(市)招考办同一上报设区市招考办。
2、设区市招考办对县(市)招考办所报贫困地区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贰言后,于4月30日前通过江西省2013年通俗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体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3、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对各设区市招考办所报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贫困地区考生名单集中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1-11日。
4、经审核并公示无贰言的考生,其《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由县(市)招考办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专项计划为面向贫困地区的定向招生计划,凡未进行资格认定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同等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自愿报考和招生录取。
三、举报受理办法
公示期间,如被举报发现考生贫困地区考生资格与事实不符的,经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纪检监察工作办公室核实后取消其贫困地区考生资格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正处理;公示期满后,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昔时参加通俗高校录取资格;考生录取高校后,如有举报并查实的,取消考生学籍。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791-86765582。
四、招生计划
1、计划编制
专项计划单独编制,按教育部同一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实行。
2、计划宣布
专项计划分本科和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单独宣布。计划宣布时注明国家对考生户籍、学籍的要求以及不转户口、不转黉舍、不转专业等规定。
五、投档录取原则
2013年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批次执行平行自愿,按平行自愿投档规则实行。高职(专科)批次执行梯度自愿,依据考生自愿,按招生计划120%的比例投档。
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征集自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录取。
六、增强政策宣传,营造优秀社会氛围
各设区市招考办要进一步加大专项计划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台、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多种情势的宣传解读。要深入中学,重点宣传实施专项计划的意义、报考条件、录取办法等考生须知应知的政策内容,鼓励贫困地区良好门生踊跃报考。
附件:1、江西省集中连片贫困县名单;
2、江西省2013年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