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机构或个人伪造我校《录取通知书》进行违法招生活动的声明
近期发现某机构或个人伪造我校《录取通知书》,冒用我校和曾任校长名义,伪造我校公章,盗用我校校舍和学生活动图片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考生和家长。对此,我校郑重声明:
1.我校普通招生未和任何机构联合办学,未委托任何机构代理招生。上述以我校和曾任校长名义招生的均与我校无关,请考生及家长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学校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
2.个别机构或个人伪造我校录取通知书对外招生的行为已侵犯了我校和曾任校长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我校要求此类机构或个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不得以我校和曾任校长名义进行欺骗性宣传,撤回已发布的虚假招生广告(电子版和纸质),在相关媒体向我校和曾任校长道歉,并向已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及家长澄清事实。
我校保留依法追究上述机构冒名侵权的权利,对可能构成诈骗的相关当事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附件:伪造《录取通知书》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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