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学院名称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 |
学院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天津路101号 邮编:737100 | |
学院代码 | 14375 | |
办学类型 | 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制三年。 | |
学院简介 |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10年7月,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金昌市人民政府和金川集团公司共同出资兴建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现为金昌市“循环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人才特区建设”试点单位。 学院位于甘肃金昌职教城,占地703亩,总规划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6.4亿元。现已建成综合楼、后勤服务楼、学生食堂、实训楼、图书馆各1栋,教学楼2栋,学生公寓4栋以及体育场等基础设施共约13.4万平方米,绿化面积近1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5.3亿元(其中金川集团公司投资6000万元)。现有教职工168名(其中在编教职工116名:行政人员29名、专职教师87名,外聘兼职教师52名;博士后1名、硕士41名,副高以上职称19名),在校生3349名(其中:国家统招生2756名、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培学员593名)。 学院以市场为导向,立足金昌、辐射全省、面向全国,重点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能力的技术人才。现有地矿与建筑工程、冶金与材料工程、化学工程、机电工程4个系,开设有矿山地质、金属矿开采、选矿、冶金、矿山机电、应用化工、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焊接技术与自动化、工业环保与安全、建筑工程、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金属材料与热处理、建筑工程管理等14个专业,建有选矿、冶金、化工、焊接、机电、车工、钳工等7个实训室,实训设备总价值1300万元,学院与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联合开设环境科学、环境保护与管理、环境保护与管理(应用化学技术方向)、建筑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化学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建筑经济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方向)等9个应用型自考本科专业,同时独立开设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房屋建筑工程、化工工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等4个应用型自考专科专业。 学院遵循“就业立校、特色强校、合作兴学、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依托金昌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准的矿产开采、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等行业优势,与金川集团公司、海尔集团公司、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等18家大中型企业签订了院企合作协议。 学院如朝阳般冉冉升起,焕发着青春的朝气,迸发着蓬勃的活力。学院必将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全新的管理模式、一流的设施设备、健全的就业体系为广大学子成才成长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为甘肃乃至于全国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 |
组织机构 | 1.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 |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 ||
招生计划 |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4年度招生专业计划。 | |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由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也通过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 ||
录取规则 | 学院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 |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 ||
学院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 ||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 ||
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 ||
招生咨询 | 招生就业处电话 | 0935-5994678 |
学校网址 | www.gsysyj.org | |
gyy201108@163.com | ||
收费标准 | 学费 | 4500元/学年 |
住宿费 | 1200元/学年 | |
资助政策 |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生源地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 |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深圳—甘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
招生对象 | 甘肃省内参加2014年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考生。 |
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