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16-08-04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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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第八章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一)优秀外省新生奖学金。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广东省外本科考生,投档分在所有录取我校的该省考生中排名第一的(内地新疆班考生按录取折算方法折算后的分数排名),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奖学金。(二)优秀广东省新生奖学金。在我校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中,投档分比省最低控制线高50分的,报到注册后奖励10000元。(三)各专业优秀新生奖学金。录取我校的广东省本科新生,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投档分在所录取专业的所有广东省考生中排名前20%(含20%)的,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50%额度的奖学金。文理兼招专业按文、理分别计算奖励名额。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经审核,共有朱琳等381名同学获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20-81340278。附件: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公示名单.xls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处2016年8月4日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第八章第三十条规定,“2016年本科优秀新生奖学金:(一)优秀外省新生奖学金。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广东省外本科考生,投档分在所有录取我校的该省考生中排名第一的(内地新疆班考生按录取折算方法折算后的分数排名),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奖学金。(二)优秀广东省新生奖学金。在我校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组广东省生源本科新生中,投档分比省最低控制线高50分的,报到注册后奖励10000元。(三)各专业优秀新生奖学金。录取我校的广东省本科新生,第一院校志愿组报考我校的,投档分在所录取专业的所有广东省考生中排名前20%(含20%)的,报到注册后奖励相当于该生所属专业一年学费的50%额度的奖学金。文理兼招专业按文、理分别计算奖励名额。同时符合两项奖项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奖学金奖项进行评奖。”经审核,共有朱琳等381名同学获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10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20-81340278。附件:广州医科大学2016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公示名单.xls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处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