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8报考常见问题
一、你校学生毕业生可以拿到什么证书?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生毕业后可以拿到由我院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在校期间,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专业及以后的职业发展的需求选择报考各种技能等级证、职业资格证。我院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就业率96%以上,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和推荐就业。
二、我已被贵校录取,但不是自己喜欢的专业,能否开学时申请转专业?
答:不能。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新生入学时专业必须与录取时专业一致。
三、贵校往年录取情况如何?今年录取的分数估计为多少分?
答:我院每年录取情况良好,趋于稳步上升。广大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我院近三年录取分数线”和“我院近三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另附表)。
今年我校在广东省第三批A线录取,招生的分数线划定为广东省划定的第三批A线的分数线,具体录取分数由考生报考我院情况而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我参加了普通高考且分数线上了第三批A线,第二、三志愿填报贵校,能否录取?是否没有分数级差?专业录取遵循什么原则?
答:我院录取时,不设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依照考生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时按一、二、三志愿出档顺序录取。为提高录取的成功率,建议上线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我院专业录取原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即在录取时我院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考生第一专业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五、学考是什么?
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要求,2017年起,我省高职院校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考生自主选择参加2017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考试,并以这三科的考试成绩作为报考省内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文化素质”录取依据。
六、学考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符合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2)参加了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
(3)参加了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理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
(4)身体健康的考生(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七、学考的招生录取的办法如何?
答:(1)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类招生,分文、理科进行录取。
(2)文科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物理、化学、生物3门成绩均须获得等级,并至少须1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学校根据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文科专业计划及考生志愿,按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投档,择优录取。
(3)理科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均须获得等级,并至少须1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学校根据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理科专业计划及考生志愿,按2017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投档,择优录取。
八、学考和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有什么区别?
答:依据学考录取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与通过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已被录取的考生,依然可以参加统一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2017年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包括高职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课程证书”等分类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九、我是一名高中应届毕业生,如何报读贵校?
答:我院现有普通高考和学考2种不同的招生模式。一是通过参加每年6月份全省统一高考;二是通过参加每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考试(简称“学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