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8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2月1日~10日进行!
时间: 2017-11-23
来源: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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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进行部署。具体内容请随小编往下看~
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须按上述时间进行报名外,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职生报考)、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考生,以及报名参加2018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并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等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报名。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可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及实际情况,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在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中学)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组织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及各报名点(中学)的用户名、登录网址、登录密码以及考生的考生号编制、登录初始密码的发放工作另文通知。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须在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等工作。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三)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7〕 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四)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五)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在我省就读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迎接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八)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因作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被暂停参加普通高考,仍处于停考期内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7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三)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的通知》要求,在高考报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中学初审,并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或各市招生办确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通过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的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尤其是艺术类考生,因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
(四)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其中,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按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和残疾情况的现场确认和评估。
(五)“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报名参加2018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或2018年3月份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8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六)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广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院校校考或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须凭《广东省2018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七)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中学)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签名确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认真核对省术科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校考的信息。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核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及其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地县级(含)以上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3)。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九)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书面同意回原籍参加录取,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须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十)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网上交纳文化科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第一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预先做好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报名点规模的审定确认工作。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中学)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报考信息,按要求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然后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采集指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现场进行补摄像。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市、县(市、区)、报名点(中学)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然后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具体做法是:考生先通过报名点读取身份证信息并派发考生号后,根据派发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在互联网自行录入其他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政治面貌、考生类别、毕业中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特长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信息等;报考信息包括:考试科目、术科考试形式及项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含证书编号)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书面向报名点(中学)申请备案。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中学)应将姓名中无法录入的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第三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分为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单考单招类、退役军人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共八大类。其中,单考单招类是指报考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的考生。单考单招类考生要兼报其他类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号则用其类别考号并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任选一种)及对应的考试科目。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理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体育术科。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美术)考试科目为: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外语选考语种包括英语(英语听说考试单独进行)、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考生必须选考其中1门。
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第五条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到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预先印好空白报名表,也可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白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或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
第六条 考生报名前,需确定参加考试县(市、区)及报名点,并到该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上网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到相关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第七条 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须认真阅读报名流程、考试要求、《考生须知》和《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并确认后,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
第八条 考生须保管好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个人资料、填报志愿、查询考试成绩、查询录取结果等后续环节使用。
第九条 确认报名资格时,报名点(中学)须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核查是否为该考生的资料,该考生是否已经正常采集相片、指纹,并交费,核查无误后在系统进行提交确认,并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表。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并采集相片。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中已经采集了指纹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复采集指纹信息。未采集指纹信息的,现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第十条 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同时,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的《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中学)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单考单招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的报名采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组织的工作方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市级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以及及时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监控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进程,处理个别遗留问题。县(市、区)考试机构负责各报名点(中学)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及各类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以及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或中学提供上网环境与便利,并在网上监控各报名点(中学)的工作进度,处理遗留问题的整理与申报。各报名点(中学)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在报名时监控各报名点(中学)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中出现的问题。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0日,其中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6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日~10日。广州市考生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时间,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确定。除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类(含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须按上述时间进行报名外,高校组织单独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中职生报考)、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考生,以及报名参加2018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考试,并拟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等都必须按上述时间进行报名。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组织考生报名时,可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及实际情况,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在报名点(中学)集中填报。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中学)通过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组织报名工作。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及各报名点(中学)的用户名、登录网址、登录密码以及考生的考生号编制、登录初始密码的发放工作另文通知。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须在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安排的时间内完成预报名和确认报名等工作。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广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二)高中阶段户籍从省外迁入我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粤招〔2007〕23号,下同)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三)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7〕 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四)属于引进人才,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境内人员的子女,取得我省高中毕业学历,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规定的,可以报考。
(五)属于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和《关于做好我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受教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0〕93号)的规定,并取得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报考。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办理报考手续时,须持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认定证明材料, 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六)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七)在我省就读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迎接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八)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可以报考。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因作弊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被暂停参加普通高考,仍处于停考期内的;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方式及报考手续
(一)报名前,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应事先在所在中学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报名时,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站(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报名时,考生必须通过报考网站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电子摄像,并网上交纳报考费,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采集指纹。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负责事先核准考生的户口所在地以及其它报考条件,然后到报名点(中学)办理集体报考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进行。(二)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手续: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7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而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3.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并按《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5),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三)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的通知》要求,在高考报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中学初审,并由市或县(区)招生办汇总后,分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6)。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或各市招生办确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通过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资格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随迁子女父母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居住证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不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中学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的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以免错过,尤其是艺术类考生,因艺术术科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将无法补报。
(四)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应在预报名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其中,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提出正式的书面申请,并按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和残疾情况的现场确认和评估。
(五)“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考生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的复印件放入档案。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报名参加2018年1月份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或2018年3月份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8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六)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并向拟报考的高校咨询后,再确认艺术专业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须参加广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院校校考或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相应的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须凭《广东省2018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高考报名时,高校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报名参加省艺术术科统考。
(七)考生必须认真核实各报名点(中学)打印的《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毕业学校、选考外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签名确认。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认真核对省术科统考(含考试项目)或院校校考的信息。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GBK)的输入法输入,确实找不到的生僻字需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在报名确认时向报名点申请备案正确姓名。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一经签名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此为准。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核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工作的人员及其子女,一律回本省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省内考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地县级(含)以上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详见附件3)。借考考生在市属高校录取时按户口所在地参加市属高校录取。借考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由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建立。借考市(县)招生办公室须严格审核考生户口,并由地级市考试机构在网上准确审核改正借考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信息。报名后户籍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九)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需在我省参加借考,须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书面同意回原籍参加录取,方可在我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须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城市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借考手续。在我省借考的随迁子女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
(十)考生必须按规定缴纳考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在网上交纳文化科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含音乐、美术)考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标准,由相关考点收取,收费办法另行通知。
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准确性,现制定实施细则如下。第一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预先做好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报名点规模的审定确认工作。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中学)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报考信息,按要求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然后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采集指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在确认报名现场进行补摄像。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市、县(市、区)、报名点(中学)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然后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具体做法是:考生先通过报名点读取身份证信息并派发考生号后,根据派发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在互联网自行录入其他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政治面貌、考生类别、毕业中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特长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信息等;报考信息包括:考试科目、术科考试形式及项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含证书编号)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书面向报名点(中学)申请备案。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中学)应将姓名中无法录入的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第三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分为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单考单招类、退役军人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共八大类。其中,单考单招类是指报考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的考生。单考单招类考生要兼报其他类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号则用其类别考号并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任选一种)及对应的考试科目。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理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体育术科。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美术)考试科目为: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外语选考语种包括英语(英语听说考试单独进行)、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考生必须选考其中1门。
我省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第五条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到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预先印好空白报名表,也可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白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或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
第六条 考生报名前,需确定参加考试县(市、区)及报名点,并到该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上网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到相关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第七条 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须认真阅读报名流程、考试要求、《考生须知》和《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并确认后,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
第八条 考生须保管好本人的系统登录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个人资料、填报志愿、查询考试成绩、查询录取结果等后续环节使用。
第九条 确认报名资格时,报名点(中学)须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核查是否为该考生的资料,该考生是否已经正常采集相片、指纹,并交费,核查无误后在系统进行提交确认,并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表。未采集相片信息的考生,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并采集相片。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中已经采集了指纹的考生可以不用重复采集指纹信息。未采集指纹信息的,现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
第十条 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同时,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的《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中学)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单考单招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的报名采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组织的工作方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市级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以及及时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监控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进程,处理个别遗留问题。县(市、区)考试机构负责各报名点(中学)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及各类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以及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或中学提供上网环境与便利,并在网上监控各报名点(中学)的工作进度,处理遗留问题的整理与申报。各报名点(中学)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在报名时监控各报名点(中学)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中出现的问题。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