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我校2016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等级证书者,或近三年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是近三年内参加省运动会、省教育厅或省学生体育联合会主办(或与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体育竞赛获得前六名者。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4.对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须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标准者。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篮球
2、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招生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本科生总人数的1%;
(2)招生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日—2016年3月2日。
(2)报名办法:访问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下载“2016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 填好后发送电子邮件至873925343@qq.com(同时需提交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3、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16年广州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填写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7)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
(8)获奖证书复印件;
(9)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先发送电子材料,报到时需查验原件。
4、资格审核: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实际需要,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j.gzhu.edu.cn/,公布初审合格运动员名单。
四、测试说明、时间、内容及办法
1、文化考试:
(1)获得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也可选择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的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考试大纲见附件)。文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其他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专项测试时间、内容及办法:
(1)测试说明:高水平运动员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
(2)报到时间:2016年3月5日
(3)报到地点: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行政东楼后座412室(体育学院会议室)
(4)专项测试时间:2016年3月6日
(5)专项测试地点:广州大学体育馆
3、专项测试内容:
素质部分:四线折返跑,三角滑步两项内容;技术部分:1分钟投篮、全场运球传接上篮、全场比赛三项内容。
五、录取工作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单考的考生(一级运动员),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根据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0%。
2、其他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还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对体 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 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按体育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该部分录取考生数不超过录取考生数的30%。
3、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将按专业测试成绩择优 录取。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教育部要求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未划定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 数线的省,以生源地近三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平均值为准。
4、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体艺卫处、学校纪委监察处、招生就业工作处及体育学院参与、实施、监督。测试合格名单,由学校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和教育部备案公示,未经教育部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录取。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7、我校将在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网页及时发布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个人信息的采集工作。凡未如期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有关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负责。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坚(电话:13660152235 )、周二三(电话:13392659266)
传 真:020—39366835
2、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 广州大学体育学院
收 件 人:周坚
邮 编:510006
七、本简章由广州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和体育学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