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1〕337号)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5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际代码:14393。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包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和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其中学前教育专业仅面向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包含“一村一幼”辅导员),护理专业仅面向在岗基层医疗卫生人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以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将不能录取到我校学前教育和护理专业。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0日
考试地点: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总分350分(其中,文化素质150分,职业技能200分)。
1.文化素质考试(笔试)
(1)考试时间:120分钟。
(2)测试内容:思想政治、言语理解、逻辑关系、常识判断。
2.职业技能考试(笔试)
(1)考试时间:120分钟。
(2)测试内容
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道德与基本素养、教育知识与应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
护理专业:护理相关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和护理相关的社会人文知识。
(三)成绩查询
考生于2021年12月2日起登录学校招生网站(http://zsw.cbyz.edu.cn)查询本人成绩。
六、录取规则
(一)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按类别,在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成绩总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
(三)若总分相同,则按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素质成绩也相同,则按思想政治、言语理解、逻辑关系、常识判断的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其中,在岗基层幼儿教师(含“一村一幼”辅导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可免职业技能考试,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于2021年11月19日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六)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五天。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七)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七、新生入学
(一)入学规定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按规定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就读地址
学前教育专业新生在四川省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四川省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2号)就读;护理专业新生在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天后路113号)就读。
(三)资助政策
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
八、学习方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实行弹性学制
(3-6年),采用工学交替、灵活多元模式教学。教学总课时2600学时,在校集中教学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学校按照学前教育专业3700元/学年、护理专业4100元/学年的
标准收取学费;在校集中学习期间按800元/学年(八人间)的标准收取住宿费;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据实收取,多退少补。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工作事项 |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网上报名 | 10月28日9:00-11月4日17:00 | 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填报志愿和缴纳报名考试费。 |
资格确认 | 11月10日-13日17:00 |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提供 6 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机构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 |
考试实施 | 11月19日 | 考生到学校进行考试确认,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
11月20日 | 考生参加考试。 | |
12月2日 | 考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 |
录取 | 12月6日-10日 | 学校在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12 月 10 日 12:00 前 | 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1.下述情况的考生不能进校参加考试:国(境)内外按规定采取
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观察等措施未解除的;健康码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非绿码的人员。
2.凡行程卡上显示有近14天四川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入校参加考试。
3.考生入校时请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及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报告等信息的查验,考试期间须全程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川北幼专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三)招生咨询电话:400-8864411、(0839)3305296、(0839)3300826、(0839)3342339
(四)考务咨询电话:(0839)3307103
(五)纪检监督电话:(0839)3372374
(六)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cby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