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安庆路583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院坐落于三峡库区腹心地带——重庆市万州区,滨临长江,交通便利,高铁、高速、民航、轮船四通八达,区位优势明显。学院占地面积173亩,总建筑面积76529.54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备,温馨怡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350人,其中专任教师185人,副高及以上职称41人,现有在校学生近5000人。设有安全监督管理系、网络与信息安全系、建筑与环境安全系、智能制造与工业安全系系、工商管理系和通识教育教学部。
学院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紧紧围绕******为重庆发展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的要求,注重《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安全生产总目标,与重庆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高度契合加强专业建设,现开设有安全技术与管理、救援技术(安全应急管理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建筑工程技术(工程质量与安全方向)、消防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22个专业。院内拥有公共安全体验科普基地、人机工程实训室、食品理化分析实训室、网络攻防实训室、建筑工程仿真实训室、证券理财实训室、数控车床实训室、汽车综合实训室等66个实训场所,并不断加大实习基地和实训场所的建设,为学生实践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学院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培育专业品牌,凝练专业特色,力争通过三至五年建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特色优势专业群。学院现有稳固的校外实习实训、就业基地,为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安置搭建了广阔平台。通过校企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了合作育人、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毕业生就业率长期保持在98%左右。
目前,学院秉承“修德强技、服务安全”校训,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特色发展、育才兴安”办学理念,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打造安全职教办学特色,努力为区域经济和安全产业发展培养面向生产、建设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安全技术技能人才,为把学院建成重庆有优势、西部有影响、安全特色鲜明的优质院校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869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5000元—6500元/年·生。其中:救援技术,代码:03,该专业为华育中航校企合作班,学院加收专业技能培训费29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代码:17,该专业为中航天使校企合作班,学院加收专业技能培训费2500元/年;物联网应用技术,代码:21,该专业为美和易思校企合作班,学院加收卓越项目培训费4000元/年;计算机网络技术 ,代码:23,该专业为美和易思校企合作班,学院加收卓越项目培训费4000元/年;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代码:24,该专业为美和易思校企合作班,学院加收卓越项目培训费4000元/年。以上5个专业另加收培训费,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填报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自愿缴纳培训费。住宿费:900元/年·生(均为6人间公寓)。退费管理规定: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考生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并按照物价标准收取报名费。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5月9日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素质测试200分,职业技能测试400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园内(详见准考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14日9:00—17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zsjy.cqvist.net)查阅《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说明》并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20日15:00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zsjy.cqvist.net)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21日16:00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www.zsjy.cqvist.net)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安全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 助学保障:
按国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全国5万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约占在校学生数的3%);国家助学金(约占在校学生数的28%),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重庆市安全工程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人;重庆市安全工程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二等助学金15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企业资助的励志助学金等。
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58311083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招生电话:(023)58567733 58311029 58567736
学校网址:http://www.cqvist.net
招生网址:http://zsjy.cqvis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