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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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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574-87200222,0574-87212325

官方网址:https://www.ncec.edu.cn/ https://zsw.nbe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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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教育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5-3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986 收藏

  1、学校全称:宁波教育学院

  学校浙江省招生代码:0124学校国家代码:50559

  2、学校本部地址:宁波市育才路106号邮编:315016

  学校文教路校区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邮编:315016

  3、办学层次:高职

  4、办学类型:公办

  5、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本校只安排浙江省招生计划1011名,专业为学前教育、市场营销、应用英语、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新闻采编与制作、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应用技术;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

  6、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不限,一般为英语。

  7、招收男女生比例: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专业的要求、特点及就业去向谨慎选择专业。

  9、录取规则:

  (1)、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浙江省招考委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按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B、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按服从专业调剂,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对各类加分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3)、学校对专业无分数级差要求。

  (4)、学校对专业无加试要求。

  (5)、报考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0、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并经宁波市物价局批准: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78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

  1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学校毕业要求颁发宁波教育学院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层次为高职。

  1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学校本部地址: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宁波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2325872002228720302887200217

  传真电话:0574-87212325

  学校网址:www.nbei.net学校招生网:www.nbei.net/zsb

  电子信箱:njyzsb@126.com在线咨询:www.nbei.net/zs

  公交965、345、516路环城北路西段站下车即到,也可乘3、517、523、337、339、359路育才路站下。

  (2)学校文教路校区联系地址:宁波市文教路1号宁波教育学院文理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315016

  联系电话:0574-87211651872000268721006387201017

  传真电话:0574-87200015

  公交3、359、13、510、517、523路育才路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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