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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9号)

时间: 2023-07-11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637 收藏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提前批B

科类: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

二、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高考录取系统中考生电子档案状态须为“自由可投”,且其文化课成绩(即高考文化课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相应报考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所有考生同时还应满足下述条件:

(一)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

1.填报此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相应科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填报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专业时,其相应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2.音乐类考生填报使用音乐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时,其音乐统考的唱法、乐器种类等还必须与所填报专业的要求相符。

(二)其他艺术类

此类考生填报要求校考(联考,下同)成绩的院校专业时,其相应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三)体育类

填报此类专业的考生,其体育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7月12日9:00开始填报志愿;12: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6: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17:00填报志愿结束。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提前阅读《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阅读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平安高考” “填报志愿专栏”“2023招生计划”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及专业的代码。上网查看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或艺术招生简章,下同)以及“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内容等,详细了解录取规则等信息。

2.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和修改志愿。

3.考生须经常点击“查看排名”按钮实时查看在所报第一专业中的动态排名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填报志愿结束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

4.在7月12日17:00前,考生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网上填报的最终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考”频道“信息查询”栏公布本科提前批艺术类院校生源情况以及第一专业志愿综合排名,供考生查询。

五、投档与录取

1.填报志愿结束后,将报考艺术类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将报考体育类志愿的考生按“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B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所规定的投档排序成绩(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排序,按投档比例投档所报院校,由院校按投档排序成绩从高到低,结合其招生章程中相关录取规则与要求等择优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再次网上填报志愿。

2.若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类似表述的,艺术类一律以文化课总分40%与专业课成绩60%之和为排序成绩、体育类按我区网报志愿专栏公布的投档排序成绩排序,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且安排录取专业出现竞争时,首先要执行国家所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要执行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明确的择优录取规定。若高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确择优录取规定,则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或校级联考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5.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如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申请自愿放弃本次志愿,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高专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包括国家、地方、高校三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投档后,考生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普通高考”“信息查询”的“投档轨迹查询”“考生状态查询”“录取结果查询”实时了解自己高考电子档案的流转状态。考生如对院校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旗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向自治区反映,自治区将商相关院校进行核实;考生也可直接向相关院校反映。

六、注意事项

1.按照《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7号)》,参加了7月11日本科提前B文理科志愿填报且被投档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志愿填报。

2.艺术类中,对于填报使用校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其专业课(术科)成绩为对应的校考成绩,对于填报使用统考成绩录取院校的考生,其专业课(术科)成绩为对应的统考成绩。

报考音乐类的考生还可以在排名网页中看到与所报第一专业志愿相同考生(含本人)的音乐统考主试科目及种类信息。

对于专业备注为使用统考或校考成绩的专业,为第一专业报考此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提供以下四种第一专业排名:一是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排名;二是专业统考或校考成绩(以下简称专业课成绩)排名;三是文化课总分乘40%+专业课成绩乘60%排名;四是文化课总分乘60%+专业课成绩乘40%排名。对于专业备注为使用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为第一专业报考此类专业的艺术类考生仅提供第一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排名。

3.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为所有体育类考生提供在所报院校中按文化课成绩的排名和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排名,以及第一专业的填报人数。考生要按照网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B体育类院校投档规则说明”知晓所报院校使用文化课成绩还是专业课成绩进行投档,不断查看对应成绩排名,根据排名情况决定是否修改志愿。

4.对于艺术类考生,仅当报考按专业清录取的院校,系统所提供的四种排名的其中一种排名算法与其录取规则算法相同,这一排名信息才有参考价值。若院校采用对进档考生按分数(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不分专业统一排队等其他规则进行录取时,则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提供的排名须谨慎参考。因此,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

5.填报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必须认真核对专业要求,凡因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要求与音乐统考的主试科目及种类不符,或与其他艺术类校考专业不符,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还需符合在招生计划专业备注、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对高考总分、单科成绩、文理科艺术、身体条件等的要求。填报志愿系统不对此类限制要求核验并限制填报,对于没有限制填报的情形,不代表符合相关录取条件。因此,考生必须认真研读相关规定,误报而造成招生院校退档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单纯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7.按照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军人类、公安类、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适用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本科提前批B艺术体育招生计划为分省招生计划,院校安排专业录取是否承认加分,详见院校相关章程等规定。

8.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必须经常查看“填报志愿专栏”所公布的信息,并注意填报志愿系统页面所提示的最新通知。上述已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9.因艺术体育招生的特殊性,有些院校的招生章程中未详尽表述其录取规则,须另见艺术体育招生章程(简章)或查阅“填报志愿专栏”“录取规则补充说明”中公布的相关院校录取规则说明。

10.对于未在教育部阳光平台或院校官网公布艺术体育类招生章程的院校,以在“填报志愿专栏”或高校其他渠道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因网页标记语言转换问题,教育部阳光平台公布的院校章程中,综合分计算公式中可能出现“÷”或“×”等显示不正常内容,“÷”表示数学符号除号,“×”表示数学符号乘号,请到相关高校官网查询显示正常的章程内容。

1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2.高考报名时承诺只报考专科的考生,不符合参加本次填报志愿要求。

13.我区高考网报志愿过程简洁、信息透明,不存在暗箱操作空间。部分中介机构和个人夸大网报志愿的神秘性和复杂性,其目的就是借此机会牟取经济利益,考生不可听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所谓保证录取承诺。一些不法分子受经济利益驱使,利用考生和家长的急切心理,散布虚假信息、贩卖制造焦虑,针对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实施诈骗,严重扰乱考试招生秩序。为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咨询有关信息,勿存侥幸心理、勿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果遭遇诈骗事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4.不得使用非官方填报志愿程序填报志愿。当填报系统监测到有使用非官方程序时将自动使其退出系统,在5分钟内无法再次登录。

15.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