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收藏

专科(高职)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97-8363272,0797-8363218

官方网址:http://www.ganzhsz.cn/default.shtml http://zy.ganzhsz.cn/s.php/zsjy/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443 收藏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及教育部、江西省高招委、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465),学校位于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赣州市,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高校园区35号。学校官网:www.ganzhsz.cn。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学生。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

第五条 学校由赣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我校2020年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结合往年招生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面向24个省(区、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校2020年普通高招三年制大专招生专业有小学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设计、旅游管理、信息统计与分析、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美术(书法)、国际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等共20个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10个,非师范类专业10个,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约占72%,非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约占28%;江西省内招生计划约占76%,江西省外招生计划约占24%。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面向全国招收文史、理工、艺术及体育类考生。

第十一条 录取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区、市)高招委、教育厅颁发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学校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专业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体育教育专业除外)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直接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第一志愿填报了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达到学校投档线但未达到该专业投档线,考生高考单科成绩优秀(该课程高考成绩达到课程总分的80%及以上),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调剂到专业第一志愿。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内招生:

1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除美术(书法)专业之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江西省2020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的合格证)

3)报考美术(书法)专业考生取得我校校考合格证

4)在符合上述条件下,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专科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结果。

第十 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省外招生:

1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2)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2020年相应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专业合格线(或取得相应专业考试的合格证)

3)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根据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考生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结果。

第十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2020年体育类专业全省(区、市)统一考试,并达到体育类专科层次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在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科最低控制线以上,在符合上述条件下,按照高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择优录取。

上述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应规定不一致,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男女生比例要求、无口试要求

第十九条 对享受加分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区、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十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校内相关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 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 学费标准师范类专业(不含艺术类专业)349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7200元/生/学年,体育教育专业3915元/生/学年,其他非师范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新生入学体检费标准70元/生

第二十 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新生入学体检费入学时一次性收取。 

第二十 凡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 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助学项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 对以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宣传、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797-8363272兼传真)/0797-8363218

邮箱:gzszzsb06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