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医药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315-8819023

官方网址:http://jtxy.ncst.edu.cn/ http://zsjy.jtxy.ncst.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4-05-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7505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名称为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英文名称:Jitang College of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校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为华北理工大学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01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依托华北理工大学的综合办学优势,现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中医学、法学、英语、护理学等8个专业,涉及医、理、文、法四个学科门类,为综合性独立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监察,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录取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按平行志愿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院优先录取院校志愿中第一志愿为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其它志愿的考生。

第八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不符合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当地公布为准。

第九条 对于加分和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均按投档成绩对待。

第四章 考生类别、各专业录取要求、收费及学历证书

第十条 学院招生对象为:普通高考考生。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院对男女比例没有要求,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考虑到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我院医学类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学、药学、护理学)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三条 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院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四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年/人。

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院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资助体系,以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设有勤工助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并开展各类专项资助活动;为应征入伍、直招士官学生减免学费等。

第十七条 各省专业志愿设置及投档方式以各省招生办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各省录取结束后,招生就业办公室将及时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5—8819023

院校网址:https://jtxy.nc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