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1〕20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二)院校代码:10118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二、保送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2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其他奥运项目、武术项目等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2版)》(附件1)中所列赛事,且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符合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应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和小项;武术套路、武术散打应为指定赛事最高级别组。
三、招生项目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艺术体操、举重、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拳击、摔跤、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四、报名及选拔录取
(一)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将以下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以“保送运动员+报考项目+姓名”命名)于2022年1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xnuzsb@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学校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
4.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证书中运动项目应与报名项目一致);
5.《山西师范大学2022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申请表》扫描件(附件2);
6.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报名表(含14位考生号)(扫描件或照片)。
(二)我校将对申请保送的运动员进行综合考核,确定综合考核合格名单。综合考核形式为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经我校综合考核合格的运动员须于2022年2月7日至21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并通过系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电子证件照。
五、办理要求
(一)申请保送的运动员需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三)申请保送的运动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我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运动员名单。
(四)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未经我校综合考核及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报名无效。
(五)申请保送的运动员通过系统选择学校和专业。
六、招生专业
体育学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旅游,以上专业为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七、录取程序
学校将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审核运动员的申请材料,综合考核运动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基础素养等,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有关项目协会,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对运动员保送资格予以审核,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公示,待教育部批准后,学校依据批复办理录取手续。
八、招生监督与纪律
(一)保送录取运动员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51-2051043。
(二)保送录取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二)联系电话:0351-2051067
(三)山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b.sxnu.edu.cn
十、其它
(一)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艺术体操、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免收学费。其他项目严格执行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收费标准,运动训练专业每生每学年5150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每生每学年6000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旅游专业每生每学年5100元。
(二)我校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17年教育部令第41号)及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名称:山西师范大学
(三)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