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等2类。“五年一贯制转段”、“3+2中高职贯通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成立于2010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的一所公办旅游类高等职业院校。
校园占地面积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汽车维修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舞蹈练功厅、多功能演艺厅、琴房、工艺设计室、航空模拟舱、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40余个校内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北京广慧金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9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财经商贸系、交通工程系、国际旅游系、艺术教育系、大数据学院、公共基础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园林技术、会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商务英语、工艺美术品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民族传统技艺、网络营销、信息统计与分析、智能控制技术等20个专业,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行业需求,“专升本”达200余人次,学生在全国和重庆市技能竞赛中屡创佳绩。学院将按照“十三五”发展规划,顺应时代要求,抢抓历史性发展机遇,建设成为旅游行业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办成应用创新性院校。
第九条办学成果:
★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院校
★ 全国节能减排示范单位
★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
★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
★重庆市“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院校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
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十一条招生类型: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两类。
(一)普高类
高职专科招生:面向普通文理科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二)中职类
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二条我校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1.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cqvit.com)查询。
2. 艺术类、空中乘务专业收费为7000元/生/年;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网络营销、信息统计与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专业收费为6500元/生/年;其它专业均为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对口高职的其他类考生,我校的招生专业为民族传统技艺)。
第五章报名与考试安排
第十三条考试报名:
1.普高类:考生报考普高类,需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报名条件。
2.中职类
(1)考生报考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①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对口类报名条件;
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需具有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其它类除外)。
③根据教育部规定,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
④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其他类仅限统一开考科类不能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报考,统一开考科类已覆盖的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第十四条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
第十五条考试办法:
(一)普高类
1.普高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
①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文科/理科)、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文科/理科)、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②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总分:750分。
(2)考试时间:2019年3月16日—17日。
(二)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设16个统一开考科类(含艺术类)和1个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总分:750分。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上午进行;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16日下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安排在2019年3月9日—10日进行(个别考生较多、考试时间较长、组织难度较大的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一天开考或延后一天结束)。
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9日进行,报考我院的其他类考生须参加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测试方案将另行通知。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我院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其他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③免试对象和办法
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在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我校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录取。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
第十六条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进入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七条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期间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第十八条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和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公布。
第七章志愿设置与填报
第十九条志愿设置: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
第二十条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网上填报志愿。
(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
(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
第二十一条填报提醒:
(一)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
(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
第二十二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录取办法与第一轮录取相同。
第七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
第二十三条录取办法:
(一)录取程序:
按照“专业投档—线上全投—学校排序—系统录取”的四个步骤实施一档多投、网上录取。
(二)录取原则:
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
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
3.排序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考生成绩,分批次、分类别、分专业进行自动排序。其中:“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高职专科分专业、分文理科按总成绩排序;艺术、体育按专业成绩排序;对口高职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
4.录取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
5.退档原则:
(1)院校退档: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年龄不超过20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我校对身体不达要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系统退档:如考生在其所有志愿中成绩排名靠后,且均不在专业计划内时,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自动退档,退档后可继续参加志愿征集直至录取全部结束。
第二十四条录取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进入平台查询录取信息。我校于录取结束后在招生网(http://www.cqvit.com)上公布各批次、各类别、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19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来校就读期间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于2019年9月到校报到入学。
第二十六条学历证书:“高职专科”、“对口高职”录取的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七条助学保障: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贫困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资助:申请学院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八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 系 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023-85086805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85086683、023-85086111(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vit.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邮政编码:409099
咨 询QQ:2365849735 1551927351 542877763
微信:cqlyzyxy 微信公众号:重庆旅职院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8〕14号)精神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