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制度改革,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规律的高职招生评价机制,选拔具有技能特长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教学〔2019〕8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三)学校国标代码:14307
专科招生代码:6266
(四)学校基本情况: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隶属于河南省教育厅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综合类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72亩,按照“一校、两地、三校区”布局,学校设有化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医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护理学院、本科部(与河南工业大学联办本科)9院1部,开设本、专科专业及方向53个,目前在校生15000余人。
(五)学校荣誉:学校先后获得“河南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品牌示范高职院校”、“2018年度最具影响力职业教育知名品牌”“河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六)师资力量:学校现有教职工66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290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教名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省级骨干教师、河南省省级学科带头人、河南省省级教学名师等60多人。
(七)办学条件: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建有功能先进、仿真环境的各类实验实训室200余个,各类馆藏书80余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1亿元以上。全部带空调独卫的学生公寓,无线WiFi校园全覆盖,设施齐全的洗浴场所,室内篮球馆、羽毛球馆为所有学生免费开放。
(八)就业创业服务:学校教学质量和就业率及满意度连年新高赢得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学校努力实现毕业生“好就业、就好业”的就业理念,通过每年学校组织的大型招聘会和专场招聘会,目前与180多家省内外大型知名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为毕业生提供上万个就业岗位,学校多年来的就业率均在97%以上,多次被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二、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与监督机制
为了加强学校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招生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主 任:姚 勇
委 员:蒋清民 朱东方 赵玉奇 陈君丽 王建新 薄新党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职能工作组,处理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事宜。
办公室主任: 陈君丽
办公室副主任: 陈跃兵 黄振中
办公室成员: 刘振民 肖玉霞 徐咏冬 杨秀琴 马伟强 常新中 张 虎 孙 勇 王风云 黄双成 赵 扬 王 雷 张召哲 韩恩远 韩宝来 刘晓刚 李海富
为了保证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宣传组、资格审查组、录取数据上报组、考试命题组、考务组、阅卷与成绩统计组、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纪检监察组等各工作小组。
学校纪委负责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纪检检察组全程监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三、招生对象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河南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有关要求取得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对口类须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3月19日9时--3月22日18时。
(二)报名方式:
1.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办的规定时间完成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2.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后再到我校网站上对应的窗口或登录http://222.21.80.31:88 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并对所报专业进行确认,以便学校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3.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3月28日8:00后,请登录:http://222.21.80.31:88 网址自行打印。
(三)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确认时间:2019年3月30日一天
2.确认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3.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3)考生提交的资料及各项填报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现场确认完后,在各自学院引导下预看考场。
五、考试办法及时间
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一)文化课素质测试
2019年高中毕业生的文化课素质成绩取自该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成绩,按照“A:150分;B:120分;C:90分;D:60分”进行换算,满分450分。考生只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课素质换算成绩。
中职类考生及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的文化素质成绩,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试卷为语数外综合试卷,满分450分。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普通高中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以报考第一专业志愿为准),由学校统一组织。
1.考试方式:6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试卷分值:450分。
特别说明:空中乘务专业“职业技能”单独测试,并要求以下条件:
(1)身高 女:163-175CM;男:173-185CM
(2)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三)考试时间:3月 3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四)考试地点: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郑州校区
(五)相关说明: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学校免收考生报名费。
六、照顾政策赋分
(一)“照顾政策赋分”适用于包括普通高中考生和各类中职考生在内的所有考生。
(二)符合省教育厅规定加分情形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赋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具体赋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教育厅、省招办公布内容为准。
(三)赋分方法
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赋分。
七、专业技能赋分
(一)“专业技能赋分”仅适用于各类中职生源考生,不适用于普通高中生源考生。
(二)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并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专业从业资格证书,由考生本人或其委托人在现场确认环节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专业技能赋分。
(三)技能竞赛获奖赋分:参加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赋分。
(四)赋分方法请登录http://www.havct.edu.cn/查看。
八、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含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与照顾政策加分三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课素质换算成绩×40%+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60%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实行专业大类计划录取。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2.校企合作专业依据录取规则单独划线录取。
3.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有缺项者不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和英语有缺项者不予录取;没参加高考体检者不予录取。
(四)优先录取条件
各项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
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五)预录取及公示
按照上述办法对满足要求的考生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首先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之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根据教育部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9年普通高考。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的待遇完全相同。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至3月5日16:00时前,将相关申请表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予学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获取被免试录取资格。
九、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3月30日 | 凭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现场确认。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于现场确认时填写加分申请书。 |
3月31日 | 文化课、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 |
4月5日至 4月10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 |
4月11日至 4月20日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新生名单。 |
4月20日之前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4月20日之后 |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注: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havct.edu.cn/
十、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冠”、“建业”“九六一”、“希尔”、“百泉制药”等企业奖学金;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勤工助学以及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十二、学费与住宿费
学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护理、医药类专业每生每年44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
学校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十三、学校地址:
郑州校区:郑州市建设西路与长椿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
开封校区:开封市职教园区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路北
联系方式:(0371) 67842026 67842209 67842135
网 址:www.hav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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