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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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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飞行执照培训班及“2+2”养成考生面试安排

时间: 2016-05-2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097 收藏
一.报到验证 地点:四川省广汉市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西区行政楼10楼招生处 时间:6月6日15-17点,6月7日8点半-9点半。
报到时需携带资料:1.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2.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3.需转学的同学,须带上的转学相关材料,包括: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加盖公章,3份)、在校成绩单(加盖公章,3份);4.8张彩色标准近照(备用,需要时上交)。 缺失身份证的,应出具户口本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证明;缺失学生证的,应出具所在学校证明;缺失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的,应提供本校教务处压本人照片盖章的成绩证明(注明证书/成绩单编号)原件;缺失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无面试资格。 招飞体检不合格的,心理测试判定为不适合飞行职业要求的(可自行在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系统http://ams.caac.gov.cn/查询体检、心理测试结果),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外校大一在校生,三本在校生,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校生,未通过英语CET-4级的,曾进入初始训练的停飞学生等以上考生不符合招飞条件,不得参加面试。 特别提醒:报到验证时请仔细核对自己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全称)、专业(全称)、年级、联系电话、是否停飞学生等,核对无误须签名,并领取填写承诺书。 二.面试说明会 时间:6月7日10点; 地点:西区第五教学楼4楼410。 三.面试 时间:6月7日10点半-16点; 面试名单及具体面试安排当天现场公布。 面试无固定内容,请做好中英文自我介绍准备。中午12-13点休息。 面试结束须到招生处(6月7日临时办公点:第五教学楼)确认面试结果方可离场,其中本科2、3年级的同学还须到各地招飞负责老师处领取转学函。 四.其他事项 1.考生自愿参加面试,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用自理。[为安全起见,推荐到学校留学生公寓(电话0838-5182133)或考试培训中心(电话0838-5186999)住宿,可享受内部价]。 2.面试一般当天出结果,面试结束的考生须按现场通知安排等候结果或下一轮安排,擅自离场者按弃权处理。 3.如有身体复查项目者,可于6月6日8点半按要求到学院航空医学鉴定中心进行复查,复查费用自理。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