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8年报考常见问题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考生报考常见问题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20
学院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 邮编:266071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高职(专科),公办
学院成立的时间及办学成就: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教育行政管理隶属山东省,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成立于1976年,坐落于青岛市市南区,前身为青岛海运学校。1980年,经交通部批准改为成人高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进修学院”。1983年经交通部批准,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学院”。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更名为“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15年,顺利通过了由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组织的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项目的验收。建院40多年来,为中国远洋航运事业培养各类人才60000余人。
学院共设有航海系、机电系、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物流与航运管理系、外语系、基础部6个系部。2017年,青岛市校共建第三批高职重点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顺利通过验收、海洋工程技术成功入选第五批青岛市校共建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电气自动化技术”、“通信技术”专业成功获得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并开始招生;《航海学》《船舶辅机》两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另有10余门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9本教材入选“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共有19个,其中,国家级高职高专精品建设专业1个,国家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特色(示范)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5个,形成了以国家级精品专业和试点专业为龙头、省级特色专业为主干的专业建设框架。
学院在青岛市黄岛区建设新校区,一期教育科研区用地7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建成后主要用于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基本技能培训,将极大提高学院办学软硬件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院的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企业举办高职教育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国家航运、物流和修造船等产业、山东省蓝色经济区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 招生章程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章程、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性别限制: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他专业性别不限。
对考生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5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均能达4.9(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5.0(1.0)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3.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双耳裸听力在0.5、1.0、2.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25dB;在3.0、4.0、6.0kHz频段上均小于等于3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 录取原则:
1.学校按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
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确定录取资格,在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若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2.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3.确定录取专业时参照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录取专业志愿时,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及国家海事局有关体检标准。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在志愿生源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
6.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院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四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
1.学院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学费5000元/生•年,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生•年,住宿费按照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收取。
2.新生的卧具、校服、教材、体检等费用注册时预收,按实结算。
退学学费规定:根据《山东省高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因故退学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五 享受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情况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中远海运奖学金(5000元/人)
4.“中国航海学会”奖学金(1500元/人)
5.万邦曹氏家族奖学金(5000元/人)
6.泰昌祥“周翠玉”奖学金(10000元/人)
7.海丰国际奖学金(5000元/人)
8.厦门泛海奖学金(5000元/人)
9.韦立国际奖学金(15000元/人)
10.院级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元/人)
11.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3000元/人、2000元/人)
12.中远海运助学金(2500元/人)
13.韦立国际助学金(2000元/人)
14.海丰国际助学金(2000元/人)
15.厦门泛海助学金(2000元/人)
16.生源地助学贷款(5000-6000元/人)
17.院级爱心基金(1000元/人)
六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江西路84号(邮政编码:266071)
学院网址:http://www.coscoqmc.com.cn
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85752305
电子邮箱:zhaosheng@coscoqm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