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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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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医药类丨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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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收临床医学(村医定向)的通知

时间: 2020-04-25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814 收藏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分类考试招收临床医学(村医定向)的通知

一、招生计划

面向全省招收200人,其中六安市(含三区四县)定向计划100人;其他市县计划可联系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查询。

二、报名条件

1、取得2020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高中阶段(含中职)毕业生,或2020年面向中职毕业生扩招报名且通过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具体如下:安徽省普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安徽省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应历届毕业生;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或以上学历已毕业的人员等(简称社会类考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优先录取。

2、须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村委会签订毕业后回村服务《定向服务意向书》,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三、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人员于5月7日之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报名并初审(初审包括考试资格初审和体检初审),通过后,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报点(5月7-12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志愿。

2、初审通过人员参加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当年度的全省统一组织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素质测试,达到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划定的合格线后,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

四、录取流程

1、学院按照选拔临床医学生基本标准,在招收计划内遵循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2、拟录取人员经我院测试、体检合格后,公示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即为预备录取。

3、预备录取人员与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及录取学校签订《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并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录取,由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后进入学院学习。

、政策待遇及就业

1、学费和住宿费。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院校计划由省教育厅列入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免缴每年的学费和住宿费(合计4650元)。六安市户籍报考六安市村医定向并被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录取的考生,除享受学费及住宿费减免政策以外,还享受生活补助6000元/年;但六安市户籍报考六安市村医定向被录取的,不在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就读的考生则不能享受该生活补贴。

2、定向就业。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各县 (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附件2)在 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负 责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 聘用及业务指导、考核与管理。

3、享受待遇。各县(市、区)政府应充分保障定向委托培养的乡村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合理调整 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

4、服务期限。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的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每年考核一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乡镇卫生院或者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5、约束措施。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在校期间及服务期内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和学习。凡违反《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规定义务,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退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并承担违约金。退回费用及违约金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代收代缴至县级国库。对服务期内未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或国家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等人员,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管理规定,并在协议书内予以明确。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处)

202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