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补充初审结果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报名补充材料进行审查,现将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初审合格补充名单(附后)公示如下:
1.公示时间:2021年3月18日-3月23日;
2.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3月23日下午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817-2568301(兼传真)。
3.我校招生办公室将对合格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